营山县绿水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5-01-16 1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营山县绿水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营山县绿水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营山县绿水镇绿河街1号,邮编:637780,电话:0817-857101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绿水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积极探索、深入实践,严格遵循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致力于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水平,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主动公开。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面,我镇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工作群等新媒体平台,以及公告栏等传统渠道,实现了政府信息的多渠道、全方位公开。公开时效方面,我镇注重提高政府信息的更新频率和时效性,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政府信息。2024年,我镇通过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政务动态信息24条政策文件14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1条、行政执法监督情况1条、其他信息0条。通过党务政务公示栏主动公开脱贫攻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涉农补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信息18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申请受理方面,我镇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窗口,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和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处理方面,我镇对于符合法定要求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进行办理,并及时向申请人提供所需信息。对于不予公开的信息,也依法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保密审查方面,我镇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保密审查原则,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2024年,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根据《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分类、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镇政府门户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维护政府网站信息,确保每月至少更新一条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畅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渠道。同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二、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存在内容简单、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不能很好地满足群众对信息的深度需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还不够完善,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导致部分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积极性不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虽然多样,但各渠道之间的信息整合还不够,存在信息分散、重复发布等现象,影响了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审核机制建立多层级的信息审核流程,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完整、权威。设立专门的信息审核小组,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逐一审查,避免内容简单、错误或遗漏。二是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标准和指标,如信息发布质量、更新频率、群众满意度等。建立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如在线调查、意见箱等,及时收集和处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与信息整合拓展多元化传播渠道除了传统的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外,还可以利用社交媒体、移动应用等新兴媒体平台发布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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