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4-01-09 15: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坝街67号,邮编:637700,电话:0817-837723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及时、主动地做好自然资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自然资源管理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示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231条,发布土地交易、土地征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各种政策文件等重大民生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新收土地征收类、项目规划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17件,上年度结转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16件,结转下年度办理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对公开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和信息上网复查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2023年,我局发布政务动态类信息134包括信息简报51条,公示公告83及时更新网站行政法规2条,积极维护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政务公开类信息93,涵盖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实施方案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政策信息。处理网上信访咨询件45条,回复率100%发布意见征集事项4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把“营山县人民政府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平台,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建设,根据网站内的栏目及整体布局,持续优化内容发布让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更加易于寻找,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日常监督和考评,将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政务信息工作综纳入年终考核,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检查通报制度。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相关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工作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16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63.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

0

0

0

0

0

6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1

0

0

1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便民化服务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全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一是切实增强全局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责任,加强培训指导,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降低市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频度。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方式,建立查找信息的快速通道,方便公众查询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便捷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共发出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7件,实际收取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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