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6-01-19 22:5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营山县景阳大道226号,邮编:637700,电话:0817-823152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目标,持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强化监督保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严格按照法定范围和时限,通过营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2025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26条,其中,通过县政府网站及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89条,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1180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累计发布市场主体登记、变更、注销信息10749条,处理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68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结果信息40条,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已全部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办结,其中予以公开1件,其他处理3件(其中2件因申请人逾期未补正不再办理、1件因申请人逾期未缴费不再办理)。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管理各项规定,定期更新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严格对照目录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健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保密审查与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发布合规、安全可控。强化对各类政府信息,特别是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关键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信息及时更新与有效维护。全年未发生信息管理失当或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优化“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与互动功能,围绕市场监管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政策解读和工作动态。同时,充分利用机关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等线下载体,公示重要通知、办事指南等信息,线上线下相结合,提升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可达性。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明确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综合协调、各业务股室协同落实的责任体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审核和督查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审批流程,确保各项公开要求落到实处,工作流程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协同机制有待深化,部分业务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和敏感性仍需提升;二是随着我局原有政务新媒体平台的整合与关闭,对外发布信息的渠道目前相对单一,主要依赖于县政府门户网站,在信息传播的广度、时效性与公众互动的便捷性等方面面临新的挑战。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内部协调与培训,增强各业务股室“公开是职责”的意识,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汇集。二是全力聚焦县政府门户网站这一渠道,优化我局在网站上的内容呈现,提升信息发布的规范性、系统性和可读性,同时积极争取省市新媒体平台等对外发布信息渠道,增加信息传播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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