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2-01-27 08:39

2021年,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委、县政府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公布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统计数据时间段:202111日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营山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www.yingshan.gov.cn/)下载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景阳大道226号,邮编:637700,电话:0817-8231524,电子邮箱:1058496902@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凸显,有效满足和保障新形势下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8122条。公开的内容涉及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重大项目建设、市场监管执法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信息。其中,工作动态信息454条,行政执法信息449条,行政许可信息数4706条,政务服务事项目录680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315条,食品药品抽检信息1518条。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务信息管理。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明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股室及直属单位分别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按照相关要求修订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详单、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完善了信息公开层级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压实网站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责任,做好政府信息审批和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公开,对该公开的一律公开,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1.信息公开专栏正常运行,管理规范,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专栏,防范重大舆情风险。2.按照国办公开办法有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根据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建立县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3.规范性文件报送刊登情况,制定了规范性文件收发量记簿,严格按照公文处理有关规定进行行文处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印发审批制度及时将国家市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向县政府报送。

(五)监督保障情况。1.营山县市场监管局明确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夯实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制定了规范措施,并在部门网站于以公布。2.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公布情况。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按年度公开部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2021年,虽然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如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对一些重大事项缺乏预公开;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发布渠道还不够广泛。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充实、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二是进一步了解群众需求,让信息公开充分回应民生需求;三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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