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5-01-14 19: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营山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营山县永安大道666号,邮编:637700,电话:0817-822195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论述,结合县域实际严格按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提高全县公安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立足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在门户网站按规定公开反诈宣传、重要会议、招考录用、预算/决算、重大项目、工作进展等信息43条。“营山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287,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紧扣相关法律条款,确保每件申请的处理依法依规、有理有据。2024年,我局共收到线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未接到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照依申请公开处理程序对申请人给予回复。

(三)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持续强化组织架构,建立以政委为组长,局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政府信息管理的各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三是落实信息安全保密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定期梳理信息发布的内容,利用人工和平台后台检查完善信息内容,一旦发现有涉及个人隐私、发布不规范等问题,即刻进行整改。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全面规范政务公开目录,并对照主动公开目录并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运行维护,信息公开平台运行正常。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依托营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平台信息的采集、编写、审核、发布工作,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助推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38

行政强制

18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5.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在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第一时间发布最新工作动态;二是信息质量有待提高,受限于警力和工作性质,部分信息未能完全传递公安工作质效;三是信息报送沟通不畅,业务能力还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定期收集整理信息,努力提高时效性;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做好信息质量把关审核,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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