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3008774297E/2025-0002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4-21

南充市营山县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第七批)

时间:2025-04-21 | 来源:营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根据《川人社规〔20247号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审核,以下单位符合2024年稳岗返还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2025421日—4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第七批)


营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54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微信

微博

无障碍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