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3709044510X/2025-00112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5-12-10
发布日期
2025-12-10

关于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遗失的声

时间:2025-12-10 | 来源:营山县市场管理监督局

本人不慎将营山县小吴饭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经营者名称:营山县小吴饭店;社会信用代码:92511322MA64NE54XA;许可证编号:JY25113220052939;发证日期:2021年10月8日,有效期至2026年10月7日)丢失,特此声明。



经营者名称:营山县小吴饭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吴燕华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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