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3709044510X/2025-00110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5-12-10
发布日期
2025-12-10

关于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遗失的声明

时间:2025-12-10 | 来源: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人不慎将营山县许氏鲜卤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经营者名称:营山县许氏鲜卤店;社会信用代码:92511322MACP04AA8F;许可证编号:JY25113220065687发证日期:2023年08月28日,有效期至2028年08月27日)丢失,特此声明。



经营者名称:营山县许氏鲜卤店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许春利      

2025年12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微信

微博

无障碍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