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号)
近期,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7大类食品150批次样品,检出4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禁限用兽药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问题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查清产品流向,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出禁限用兽药超标问题
(一)营山县秋荣鱼行销售的“鳝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树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营山县杨吴家禽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树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一)营山县小桥镇蜀湘情酒坊销售的“10元高粱酒”,三氯蔗糖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树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营山县小桥镇蜀湘情酒坊销售的“20元高粱酒”,三氯蔗糖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树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合格-2025年第1号食品抽检信息
3.不合格-2025年第1号食品抽检信息
4.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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