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3709044510X/2025-0001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2-13

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号)

时间:2025-02-13 | 来源: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7大类食品150批次样品,检出4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检出禁限用兽药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问题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查清产品流向,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出禁限用兽药超标问题

(一)营山县秋荣鱼行销售的“鳝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树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营山县杨吴家禽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树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一)营山县小桥镇蜀湘情酒坊销售的“10元高粱酒”,三氯蔗糖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树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营山县小桥镇蜀湘情酒坊销售的“20元高粱酒”,三氯蔗糖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树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合格-2025年第1号食品抽检信息

        3.不合格-2025年第1号食品抽检信息

        4.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微信

微博

无障碍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