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及补助资金申报情况的公示(第一批)
根据《营山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营农服〔2024〕11号)和《营山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经主体申报、村级确认、乡镇初验,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营山县回龙镇萝卜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营山县营康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营山县木顶乡莲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营山县木顶乡刺门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开展了抽查复核和满意度测评,共抽查8个村(社区),抽查涉及服务面积4651.08亩,完成满意度测评50份,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乡镇验收面积为7906.64亩,县级抽查复核确定纳入补助的服务面积为7906.41亩,申报补助389241.02元,现将2024年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一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见附表),公示期为5天(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6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对实施主体的项目补助等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向营山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股反映。受理电话:0817-8233927,18882306773。
附件:营山县2024年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及补助资金情况汇总表
营山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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