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山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清单(2025年本)》《营山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5年本)》 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5-11-04 09:31 | 来源:中共营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11月4日正式印发了《营山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清单(2025年本)》和《营山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5年本)》(营府办发〔2025〕12号)。为便于理解与执行,现将主要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与目的

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着力破解基层治理中长期存在的“权责不匹配”“小马拉大车”等突出问题,我县严格对照《关于印发南充市营山县老林镇、朗池街道等29个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营委〔2025〕490号),对已赋予乡镇(街道)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系统性梳理、优化与集中,收回部分事项,最终保留22项行政权力。目的在于使赋权更加精准、权责更加清晰,确保乡镇(街道)能够有效承接、高效运行,切实提升其统筹协调、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

二、制定依据

本清单的制定与调整,严格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82号);

2.《四川省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实施方案》(川编发〔2024〕39号);

3.《关于印发南充市营山县老林镇、朗池街道等29个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营委〔2025〕490号)。

三、主要内容

本次印发的清单包含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两部分,调整后,我县赋予乡镇(街道)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共计22项。按承接范围划分,所有乡镇22项、涉农街道19项、绥安街道13项。按类型划分,包括行政征收3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处罚13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

四、推动落实的措施

为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与培训。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需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县级赋权部门要主动组织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基层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执法水平。

2.平稳做好交接。各乡镇(街道)需主动与县级部门对接,建立完善的工作协作机制。对调整后的权力事项,将确保过渡期间工作不断档、监管不缺失。

3.强化监督与评估。县级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赋权事项运行情况的跟踪检查与效果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的新问题,确保权力规范、高效运行。



中共营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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