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营山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5-03-25 17:12 | 来源: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编制背景

打造产业园区,吸引更多企业入驻,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同时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征地工作的有序、公正、透明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二、编制目的

(一)‌落实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及四川省关于土地征收与补偿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征地工作的合法性。

(二)‌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满足营山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的用地需求,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三)‌维护被征地群众利益。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二)政策文件:《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营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营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营府发〔2023〕16号)、《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营府办发〔2019〕20号)。

四、编制过程

(一)前期调研深入被征地区域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当地土地使用情况、农民生活水平及征地可能带来的影响。

(二)拟定初稿。依据调研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拟定以“区片综合地价+社保安置”为核心的补偿框架,明确农用地与非农用地差异化补偿标准。

(三)意见征求。广泛征求属地乡镇(街道)、村民代表、县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告草案进行反复讨论和修改完善,确保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合法性审查。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审查后,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审查。

(五)审议通过。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县委常委会审定后实施。

五、实施效果

(一)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为营山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二)‌维护群众利益。确保被征地农民获得合理补偿,同时加强社会保障工作,保障其长远生计。

(三)‌促进社会稳定。通过公正、透明的征地与补偿机制,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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