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三农”及就业创业等实体经济领域的转贷和临时周转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和运营风险,营山县人民政府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营山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营府办规〔2024〕2号)。
二、政策依据
《营山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与出台,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同时参考了《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18〕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营山县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三、起草过程
(一)调研分析: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对本地中小微企业、“三农”企业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与分析。
(二)草案拟定:营山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领导小组基于调研结果,借鉴绵阳等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起草并修订了《营山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的初稿。
(三)征求意见:将征求意见稿发送至经开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经信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就业局、县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及第三方律师事务所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6条,并据此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同时,在应急转贷资金运行管理机构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四)合法性审查:将《营山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提交至司法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风险评估:根据《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对拟出台的《营山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化解和控制措施,并按规定上报县政法委备案。
(六)审议通过:该办法经营山县委十四届122次常委会议、十八届县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营山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共包含九个章节:
(一)总则:明确制定办法的目的、意义及应急转贷资金的定义。
(二)资金来源:阐述应急转贷资金的筹集方式和规模。
(三)使用对象和条件:规定应急转贷资金的使用对象及申请条件。
(四)建立会商制度:成立应急转贷资金领导小组,明确其职责及审批主管部门的职责,确定资金管理平台。
(五)资金运行管理:规定应急转贷资金的使用原则、借款期限及额度、联动合作机制等。
(六)操作规程:详细阐述应急转贷资金的申请、审核、审批、借款办理、续贷办理及借款结算等流程。
(七)运行收益与分配:规定应急转贷资金的使用费用、收益分配及风险准备金制度等。
(八)监督与责任:明确资金管理平台、申请人、贷款银行和审批主管部门的责任及监督机制。
(九)附则:包括办法的实施日期、有效期及解释权等。
五、公布实施
《营山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于2024年8月12日由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2024年9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原《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山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营府办发〔2020〕3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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