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推动工业商贸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2025年1月9日,营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推动工业商贸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营府规〔2025〕1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现将《若干政策措施》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依据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扩大有效需求、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促进工业和商贸领域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进一步提升工商贸业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4〕3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南府办规〔2024〕3号)《南充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南府规〔2023〕3号)等精神,特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转企升规”激励。对“个转企”、首次纳入规上统计的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和规上服务业市场主体进行奖励。
(二)促进工业小微企业产能加速释放。对2024年产值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对年生产规模5000万元及以上的“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按同比增速实施梯次奖补。
(三)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发展潜力大、技术实力强、市场份额高的优质工业企业支持力度,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支持融入成渝发展,以规上工业企业2024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为考核指标进行奖励。
(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争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市级技术中心”“省级专精特新”“省级军民融合企业”“省上市后备资源库”“省级及以上重点企业名录”等国省市牌子。
(五)实施消费促进活动激励。推动企业对外发展、支持本土企业参会参展,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级商展活动,对参展费用给予一定补助。
(六)实施商贸服务业企业经营增长激励。以2024年完成销售额或营业收入为指标对规(限)上商贸服务业企业实施梯次奖补。
(七)实施外贸增长激励。支持外经贸企业完成目标任务,有进出口实绩的外经贸企业,按照企业当年完成的进出口实绩给予奖励。
(八)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激励。支持工业企业加强项目建设,纳入工业投资统计库,参与全市工业项目竞进拉练;支持新建(改建)农贸市场,参与定星评级。
(九)支持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对已纳入统计名录库的规上工业企业实施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规上工业企业、工业(技改)投资项目限上商贸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四下抽样调查单位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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