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明德乡安全委员会并设立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驻乡单位、乡属各部门:
根据县安委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明德乡安全委员会,并设立明德乡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明德乡安全委员会机构设置
在乡党委、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乡安全委员会,由党委书记、乡长全面负责,各村(社区)、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乡农业服务中心、乡党政办、乡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乡综合行政执法和社会治理办公室、乡便民服务中心、明德卫生院、明德小学、老林派出所为成员,组织领导应急和消防工作。
书记: 伍红儒 乡党委书记
主任: 樊 晟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员: 张茂国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冯玉超 乡党委副书记
黄 龙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鹏帆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何 磊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王民奇 副乡长
李玉宏 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曹 军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赵桢庆 乡党政办主任
周显贵 乡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主任
蹇 雨 乡综合行政执法和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闵洪驰 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李银春 乡卫生院院长
郭治华 明德小学校长
周伟涛 老林派出所所长
各村(社区)驻村干部
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乡安全委员会下设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配置办公室主任(周显贵)、副主任(任林东)各一名,2名消防专员(周显贵、任林东),负责安全委员会及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是在乡党委、乡政府的领导下,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研究、部署、协调、落实安全工作。
二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保持信息畅通。
三是掌握辖区安全形势、火灾情况、火灾隐患分布,研究具体对策、措施。
四是根据上级部署和辖区安全形势,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检查,部署应急队、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
五是审核、确定需要联合执法、抄送相关部门的安全隐患单位,组织成员单位实施联合执法。
六是与有关所(队)、村(社区)签订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安全工作检查考评。
七是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三、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应急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履行全乡应急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能。
二是制定应急和消防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组织检查督导考核,督促乡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所(队)、村(社区)抓好落实。
三是建立健全应急和消防工作台账,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应急和消防工作信息,定期分析应急和消防安全形势,提供应急和消防工作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
四是注重开展应急和消防专项整治和检查,实施“户籍化”管理。落实上级督办指令,核查上报安全隐患,牵头应急和消防安全抄告和联合执法,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五是对村(社区)应急和消防安全管理员、应急分队、志愿队、微型消防站工作实施指导。
六是利用乡各类宣传设施,广泛宣传应急和消防常识,指导社区建立应急和消防体验室,适时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活动。
七是积极参与辖区应急和消防规划制订和修订,应急和消防基础设施和多种形式应急队伍建设。
八是配合应急机构、公安派出所事故调查,积极参与事故善后处理。
四、消防专员工作职责
一是学习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指导村(社区)制定防火公约。
二是掌握辖区道路、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区域等基本情况。
三是发展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宣传。
四是加强与县消安委办公室的工作联系,汇报火灾形势、专项治理、隐患整改等情况。
五是负责草拟、收集消防安委会各类文件;记录联席会议纪要;将联合检查、督导整改火灾隐患、培训演练、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档案。
五、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是工作例会制度。包括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每年召开总结会。遇临时性任务,应召开会议研究,提出工作举措。会议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严格落实会议决定。
二是应急和消防检查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辖区单位、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家庭式作坊等单位(场所)开展应急和消防检查。按时核查、督改检查发现或村(社区)上报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如实填写应急和消防检查记录,建立有关工作台账。
三是隐患移送制度。对拒不整改的安全隐患,由乡安全委员会办理移送处理,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移送前收集被抄告安全隐患单位基本情况、隐患现状、历次检查督改情况,严格按照工作时限办理,及时移交对应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办理隐患移送后,应继续督促单位整改安全隐患。
四是联合执法制度。对拒不整改的安全隐患,由乡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联合执法。办理联合执法,应提前汇总拟联合执法的内容,经审批后书面通知参与部门,召开会议进行通报,明确分工,形成会议纪要。参与联合执法的单位应依法、理性、文明实施。联合执法由乡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
五是宣传培训制度。每年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交通安全宣传日、重大节假日等安全宣传重点时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应急和消防安全氛围。指导单位(场所)建立健全应急和消防宣传制度,做好内部应急和消防宣传。指导村(社区)制定应急和消防安全公约。设置固定应急和消防宣传阵地,突出应急和消防宣传对象、场所、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由乡有关人员参加的应急和消防演练,每年组织一次村(社区)应急和消防安全工作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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