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3008775134G/2025-00028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绿水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5-09-22
发布日期
2025-09-22

中共营山县绿水镇委员会关于调整镇综合办事机构的通知

时间:2025-09-22 | 来源:绿水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级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根据中共营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乡镇(街道)综合办事机构的通知》(营委编发〔2025〕139号)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我镇消防工作职责,结合镇域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镇综合办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名称调整

将我镇原“应急管理办公室”更名“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

二、明确工作职责

应急和消防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组织制定本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各类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有限空间安全、职业健康、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疫情防控等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按权限负责组织辖区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农产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含港澳台)安全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拟订各类应急和消防预案,组织应急和消防力量,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消防设备和物资储备。负责救灾款物的统筹发放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消防队伍建设、火灾风险防控、消防应急救援等工作。按权限履行新型行业领域属地安全管理职责。负责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

三、其他事项

除本通知明确调整的机构及职责外,我镇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

各村(社区)、各驻镇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机构调整工作,主动对接新机构职责,确保工作衔接顺畅、履职到位,切实保障镇域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中共营山县绿水镇委员会    

20259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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