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绿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水镇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持续改善我镇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营山县2025年空气质量0.1微克攻坚行动工作任务清单》(营环委办〔2025〕18号),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绿水镇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营山县绿水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绿水镇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全面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严格按照《绿水镇2025年秸秆焚烧分类管控实施方案》实现秸秆有序焚烧,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绿水镇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各联村领导、驻村干部、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广播宣传栏、微信群、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秸秆焚烧政策要求,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和有序焚烧自觉性。
(二)强化巡查监管
建立镇、村两级巡查队伍,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焚烧行为。
(三)清理易燃物堆积
对辖区内道路两侧、沟渠、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等区域的垃圾、柴草、秸秆等易燃物进行全面清理。按照要求有序焚烧,10月底前实现田间地头秸秆基本“清零”。11月、12月为禁烧时段,一旦发现火点,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推广秸秆还田、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和模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秸秆焚烧现象。
(五)严格执法处罚
对发现的违规焚烧行为,由派出所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将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镇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加强部门协作
镇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办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
(三)严格考核问责
将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纳入各村(社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未完成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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