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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3008777906F/2024-0002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骆市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11-21

关于印发《骆市镇2024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11-21 | 来源:营山县骆市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部门: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骆市镇2024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营山县骆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1日           


骆市镇2024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全镇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以下简称“冬防”)工作,持续改善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打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盯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强化联防联控,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机制,持续改善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不发生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对建筑工地施工加密巡查,严格落实覆盖、硬化、喷淋、冲洗等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对不符合“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治。严查渣土车未密闭运输、带泥上路和冒顶滴漏等违法行为。

(二)深入开展砂石堆码加工专项整治。加强排查管控,要求砂石加工及料场堆码必须覆盖、打围、喷淋,进出口设置水槽,有效控制扬尘排放。对违规设置的砂石加工堆码场要坚决取缔。

(三)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各村(社区)对村(社区)主干公路实行分时段保洁,以一级路、204省道、骆柏路路边为重点,加强道路清洁管理。

(四)持续开展秸秆禁烧。加强秸秆禁烧巡查监管,及时劝阻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垃圾等行为;设置全时禁烧区、限时禁烧区。

1.禁烧种类

(1)水稻、玉米、油菜、小麦、高粱、红薯、花生、马铃薯、大豆等农作物收获后的剩余物质(统称农作物秸秆);

(2)林木枯枝、落叶、杂草等废弃物;

(3)生活垃圾、可燃性废弃物等。

2.全时禁烧区

实行强制性禁烧政策和管理措施,在任何时间、任何气象条件及空气质量状况下,都不允许进行露天焚烧,经检疫确需焚烧的病虫害秸秆除外。

我镇全时禁烧区如下:小蓬社区、温祖村、新华村、和平社区、杨柳村、游乐村、崆峒村、建通村、望君村、风君村、千佛村、华光村、双溪社区行政管辖区域。

3.限时禁烧区

全时禁烧区域以外的区域为限时禁烧区。

我镇限时禁烧区如下:仁和村、沿码社区、花寨村、圣水村、竹林社区、三溪村行政管辖区域。限时禁烧区内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做好以下指导工作;

(1)各村(社区)应当对属地限时禁烧区的秸秆产生量、综合利用量进行调查统计,编制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计划,确定焚烧的区域、时段和责任人等,实行动态错峰焚烧。

(2)各村(社区)要根据天气情况指导农户在集中收获期,安全有序进行焚烧,做到“三要三不要”:一要摊开烧,不要堆垛烧;二要晒干烧,不要湿物烧;三要白天烧,不要夜间烧。

(3)应当暂停实施计划焚烧工作的情形: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二是预测预警可能出现连续污染天气时;三是冬春季节或县级气象部门发布3级以下微风静稳天气和6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时;其他不适宜露天焚烧的情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级各办公室、镇属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冬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按照镇上《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落实,确保污染有人防、问题有人管,扎实推进“冬防”工作。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实行目标管理,压实压紧管控责任,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沟通信息,对全镇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重点任务实行调度、督查、预警,推动“冬防”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完善工作机制。各村(社区)要及时保质保量整改上级部门移交移送的各类问题,常态化落实污染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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