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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营山县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10-09

城南街道2024年铁路沿线轻漂浮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10-09 | 来源:营山县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市环保办要求和营山县城市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营山县铁路沿线轻漂浮物治理工作方案》精神,拟于近期在城南辖区内,集中开展铁路沿线轻漂浮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民生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真抓实干与督查问责相结合,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用最大决心、最快速度、最硬举措、最佳效果、最铁纪律,切实做好2024年城南街道铁路沿线轻漂浮物治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组织协调相关股室,现成立城南街道铁路沿线轻漂浮物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亚兰  党工委书记

        黄智睿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黄小勇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罗  忠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马  波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卢卓灵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席  媛  办事处副主任

        唐红江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高  毅  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唐万平  拆迁办主任

        寇  坤  三星社区驻村组长

        刘  洋  保真社区驻村组长

        高  毅  兴隆社区驻村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区建设办公室,成员由社区建设办公室和拆迁办成员组成,负责处理具体业务工作。

3个农村社区也要成立由党委(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铁路沿线轻漂浮物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主要工作

1.整治违法违规搭建。依法拆除铁路用地红线外的违法违规店招、彩钢棚、广告牌等。

2.完善环卫收转运设施。依法拆除铁路用地红线外不符合要求的农用薄膜等,完善铁路沿线环卫收转运设施建设,按照标准合理设置垃圾收转运设施,提高收转运能力。

3.整治环境卫生。加大乱堆乱倒垃圾的查处力度,有效清理铁路用地红线外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屋顶垃圾。

4.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开展铁路沿线轻漂浮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巩固治理成果,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要通过以上整治措施,达到铁路用地红线外无违法违规搭建;铁路沿线环卫收转运设施规范有序;铁路用地红线外无垃圾堆放,保持干净整洁。

四、整治方法和步骤

我街道铁路沿线轻漂浮物治理工作,采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方式,由街道社区建设办公室和拆迁办牵头,分别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拆迁指导工作,统筹规划、总体协调,街道各办和各社区(村)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及摸排阶段(2024年10月10日-10月24日)

按照《营山县铁路沿线轻漂浮物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全街道机关干部,各村(社区)负责人召开城南街道铁路轻漂浮物治理工作动员大会,指导各村(社区)制定整治方案,全面部署铁路沿线轻漂浮物治理工作,逐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0月24日-11月9日)

按照铁路沿线轻漂浮物治理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及各村(社区)开展铁路沿线轻漂浮物治理专项行动,并进行考核验收。

(三)整治提升“回头看”(2024年11月)

街道社区建设办公室和拆迁办根据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完善治理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切实形成铁路沿线轻漂浮物治理的长效机制。

五、保证措施

(一)宣传发动到位

深入宣传铁路安全知识、法律常识和警示宣传片,散发宣传材料,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重视铁路安全的氛围。

(二)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社区)、机关干部要切实增强做好铁路沿线轻漂浮物治理工作的责任感,明确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街道驻村干部是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制,组织精兵强将,抓好组织、指导、协调、整治推动工作。明确铁路沿线轻漂浮物治理任务和时限,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到每个人。明确村(社区)干部责任区,实行公示制,以便于监督管理和责任认定。

(三)投入力度到位

各村(社区)要全力保证对铁路沿线轻漂浮物治理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要宣传到户,落实到人,做到家喻户晓,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拨付资金,体现“区别对待、奖优罚劣”的原则。

(四)检查考核到位

实施“周检查、月考核通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逐村定标准,逐街抓验收。街道办事处对村(社区)铁路沿线轻漂浮物治理进度定期组织检查,对好的经验和典型及时总结、示范推广,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村(社区)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将此整治工作纳入村(社区)季度(年)考核中,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社区),不能进入评先进的行列:在年终考核工作中不能评先进,按照相应的考核指标核减分数。


    营山县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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