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4年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秋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为实现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2021-2025年)总体目标,全面摸清2024年秋季枯死松树发生、分布及危害情况,准确评估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成效,科学制定2025年度防控预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营山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特组织开展2024年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秋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普查工作。
我县是川东北地区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县,做好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秋季普查是疫情防控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为确保五年攻坚行动总体目标任务完成,镇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营山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文件要求,把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秋季普查工作作为当前松材线虫病防控重点任务来抓,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组建工作专班,科学制定方案,精心安排部署,压实防控责任,组织监测人员全面摸清枯死松树发生数量和分布情况,切实做好普查和日常监测工作。
二、严把技术标准,提高普查质量。
秋季是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监测调查的最佳时期。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严格按照“监测全覆盖、普查无盲区”工作要求,结合本辖区松树资源分布情况,及时组织网格化监测人员,对辖区松林全面开展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秋季普查工作;对与邻县交界区域、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干道和新建通信(电力)线路沿线两侧、风景区(寺庙)、林区、木材集散地、项目建设工地、城镇、工业园区、建材市场等重点区域及其周边的松林实施调查,务必严格按照技术规范,逐一普查核实、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普查相关指标数据,确保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的监测普查覆盖率达100%。
三、查明枯死原因,及时除治处置。
普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松树枯死木,应现场排查枯死原因,查清和掌握本辖区内当年枯死、萎蔫松树的分布情况,树种、面积、媒介昆虫危害等,分析致死原因,如实做好记录。对不明原因死亡的松树,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进行现场采样,并将样品即时送检,防止发生重大疫情事故;对疑似松材线虫病松树的调查、鉴定、确认要严格按程序办理,在未确认前不得随意对外公布。枯死松树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在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按照“即死即清”的原则,全力做好枯死松树除治处置相关工作。
四、规范数据管理,及时上报资料。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严格规范数据管理,做好普查数据统计分析和汇总,及时、准确、如实上报数据统计,严禁虚报、瞒报和数据造假,确保普查任务按时按质完成。普查结束后,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填报《营山县2024年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秋季普查汇总表》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18日前报送至镇农业服务中心(联系人:吕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普查情况,组织技术力量对普查结果开展核查,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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