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3008774270N/2022-00025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2-02-15
发布日期
2022-02-15

营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2-02-15 | 来源:营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营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股室(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

     现将《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南建质〔20222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局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请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复工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认真开展复工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将排查整治情况报县质安站。

二、请各工程项目部在复工前认真做好春节后复工六个一,即: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一次项目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

     三、请各项目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工地复工前教育培训工作、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并做好相关工作的资料收集归档备查。

     四、请县质安站在收到各工地复工申请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复核验收,主要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六个一的落实情况、工地环境卫生管理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复核验收。对复核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直到复核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未经县质安站复核验收擅自复工的,我局将按照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县质安站要收取各项目复工情况相关资料以备各级督导检查。

五、局安委办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工地复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六、请各项目部认真做好春节后复工的各级督导检查,做好施工现场和相关资料迎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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