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2025年根据省市县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过渡期内脱贫成果,扎实做好我局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党中央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在5年巩固脱贫成果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压实帮扶责任,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各帮扶责任人要深入所联系帮扶的脱贫户、监测户家中开展帮扶工作,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提升脱贫群众满意度。
二、加大帮扶力度。一是开展走访谈心。各帮扶责任人要深入所联系帮扶的脱贫户、监测户家中,帮助开展清洁卫生大扫除,主动了解其身体情况、工作情况和收入情况,关注“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情况,切实帮助解决生产生活问题。二是宣讲帮扶政策。要加大帮扶政策和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脱贫户、监测户在过渡期内能够继续享受的帮扶政策,消除思想顾虑。同时,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充分激发农村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遵守工作要求。各帮扶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将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按照通知要求,持续做好帮扶工作,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群众心中。开展上门排查和走访活动的帮扶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高度重视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等,防止出现意外。
四、遵循统筹安排。因部分人事变动,经局研究决定,对个别帮扶责任人进行调整。请各帮扶责任人根据统一安排,扎实开展好各项帮扶工作。
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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