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2025年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及吸纳202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名单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5〕2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文件精神,经县就业局初审,县人社局审批,以下单位和人员符合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条件。现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广大干部群众据实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及吸纳202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名单
营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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