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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30087746760/2025-0001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木垭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7-18

木垭镇联合老林镇派出所开展电动车规范管理见实效

时间:2025-07-18 | 来源:木垭镇

为从源头上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有效防范和化解涉及电动三(四)轮车的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木垭镇人民政府与老林镇派出所紧密协作,于2023年7月15日依据《营山县全面推进农村三(四)轮车“摸底建档编号”工作方案》,在兴盛社区集中开展了专项摸底建档编号工作。此次行动以“摸清底数、规范标识、强化意识”为核心目标,力求全面夯实社区电动车辆安全管理基础。

一、按规范定方案,筑牢安全基础。

为确保安全整治行动有序开展,木垭镇与老林派出所成立联合工作组,按照“乡镇主责、派出所协同”机制分工协作。木垭镇负责统筹协调并组织社区力量开展车辆信息采集,派出所重点落实车辆编号喷涂、安全标识设置及现场宣传教育工作。行动前,工作组主动对接兴盛社区居委会,发布通告说明整治要求,提醒居民提前准备车辆相关证明材料。同时,物资准备充分,备齐白色喷涂漆、合规反光条及《交通安全承诺书》《来源合法性承诺书》等信息登记材料,为后续规范高效推进奠定扎实基础。

二、按流程严操作,细化安全要求。

工作组采取“分区划片、逐户核查”方式,严把信息采集关。在兴盛社区,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三见面两承诺一告知”程序,认真核验车主身份、车辆状况及来源证明,重点排查盗抢、非法改装等隐患。对符合要求的车辆,详细登记信息并建立风险台账,特别标注老旧及改装车辆。统一规范喷涂车辆编号及“严禁载人”警示语,粘贴反光条,确保安全警示清晰醒目。同时结合登记工作,现场开展安全教育,要求车主签署安全承诺书,明确不违法载人、不擅自改装、定期维护等责任义务,切实强化安全意识。

三、以建档清底数,筑牢安全底盘。

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7月15日,兴盛社区顺利完成电动三轮车(163台)、四轮车(1台)、油三轮车(12台)的登记建档工作。所有建档车辆均按规定喷涂专属编号、标注“严禁载人”警示语并加贴反光条,同时收取对应数量的有效安全承诺书。针对排查中发现的老旧、无保险等重点隐患车辆,已建立专项风险台账分类管理,实现“一车一档”精准管控。通过本次行动,不仅规范了社区车辆的标识配置,更建立起完整的基础数据库,为后续安全监管提供了重要支撑。

下一步,木垭镇将持续强协作抓落实,针对排查出的重点隐患车辆,采取跟踪劝导和分类管理措施,确保8月底前全面完成三(四)轮车建档编号工作,全面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巩固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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