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镇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新店镇人民政府本级,以及下属二级单位3个(营山县新店镇农业服务中心、营山县新店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营山县新店镇便民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营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预算929.89万元,其中: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9.89万元,占100%。
2021年支出预算92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22万元,占71.11%;项目支出268.67万元,占28.8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营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929.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营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9.89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营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9.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66万元,占37.1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3.67万元,占12.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万元,占7.85% ;卫生健康支出34.31万元,占3.69% ;农林水支出302.1万元,占32.49% ;住房保障支出52.13万元,占5.6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万元,占0.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 人大事务(01)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99) 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相关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 行政运行(01) 270.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职工工资津补贴、日常公业务费支出以及安办工作经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 1.8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 信访事务(08) 1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事业运行(50)33.15万元,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职工工资、日常公业务费支出及伙食团运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13.64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经费、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武装征兵工作经费、老龄退休支部经费、群团工作经费等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统计事务(05)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99)2.5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工作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9)3.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各项工作经费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纪检监察事务(11)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9)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工作经费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113.68万元,主要用于社事中心职工工资、日常公业务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 69.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99) 3.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21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行政单位医疗(01) 17.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21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事业单位医疗(02) 16.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农林水支出(213) 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110.5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人员职工工资、日常公业务费支出。
16.农林水支出(213) 农业农村(01)其他农村农业支出(99)1.53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地下党补助支出。
17.农林水支出(213) 扶贫(05) 其他扶贫支出(99) 2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出。
18.农林水支出(213) 农村综合改革(07)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 183.54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支出及86年前离职村干部补助支出。
19.农林水支出(213) 农村综合改革(07) 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99) 4.46万元,主要用于惠民政策工作经费和综改工作经费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221) 住房改革支出(02) 住房公积金(01) 52.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 应急管理事务(01) 安全监管(06) 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道路安全劝导员补助及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 森林消防事务(03) 其他森林消防事务支出(99) 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消防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营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1.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0.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0.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营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04万元。
1.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8.04万元。计划用于各项工作交流检查等接待支出。2021年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减少0.26万元,下降3.1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适当缩减,节约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营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机关及下属新店镇农业服务中心、新店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及新店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支出130.9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营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购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2020年末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人大事务01(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99(项)指人大事务相关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行政运行01(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事业运行50(项)指便民服务中心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项),指行政单位的其他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统计信息事务05(款)其他统计事务支出99(项),指统计信息事务相关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财政事务06(款)99(项)其他财政事务支出,指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相关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纪检监察事务11(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9(项),指纪检监察相关事务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群众团体事务29(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9(项),指群众团体相关事务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6(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99(项),指其他用于共产党事务相关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和旅游01(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项),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退役军人事务管理28(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99(项),指用于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相关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指行政人员医保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指事业人员医保缴费支出。
15.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事业运行04(项),指农业服务中心基本支出。
16. 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项),指其他农业相关支出。
17.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项),指对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18.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99(项),指其他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安全监管06(项),指用于安全监管方面的相关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森林消防事务03(款)其他森林消防事务支出99(项),指其他用于森林消防方面的支出。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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