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营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负责全镇方方面面的工作,包括组织、人事、安全、人大、民政、财政、安全生产等工作,具体做好各项工作,以推动新店又快又好的发展。重点完成脱贫攻坚、安全生产、财政民政等工作,做到主抓脱贫攻坚这项政治工作,负责好全镇的安全生产建设,财政做好惠农资金的相关工作,民政维持好基本民生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营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本级,以及营山县新店镇农业服务中心、营山县新店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和营山县新店镇便民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营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营山县新店镇农业服务中心和营山县新店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899.66万元,其中: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9.66万元,占100%。
2020年支出预算89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18万元,占72%;项目支出253.48万元,占2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营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营山县新店镇农业服务中心和营山县新店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和营山县新店镇便民服务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899.6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营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营山县新店镇农业服务中心和营山县新店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9.66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营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营山县新店镇农业服务中心和营山县新店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9.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70万元,占36.76%;国防支出0.69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3万元,占7.4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2.41万元,占13.61%;住房保障支出50.28万元,占5.59%;卫生健康支出33.10万元,占3.68%;农林水支出290.14万元,占32.4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占0.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3(款)01(项)303.2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201(类)03(款)02(项)3.7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项目支出;201(类)03(款)50(项)7.48万元,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基本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07(类)01(项)99(款)125.64万元,主要用于社事中心人员和办公开支。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5项67.03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1(款)01项16.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1(款)02项16.8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农林水支出213(类)01(款)04(项)130.8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开支和办公开支:213(类)01(款)99(项)1.53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地下党开支。
7.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50.2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01(款)06(项)6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营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营山县新店镇农业服务中心、营山县新店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和营山县新店镇便民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6.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5.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0.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营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营山县新店镇农业服务中心和营山县新店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3万元。
1.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8.3万元。计划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招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营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及营山县新店镇农业服务中心、营山县新店镇社会服务中心及营山县新店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支出137.3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营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及营山县新店镇农业服务中心、营山县新店镇社会服务中心及营山县新店镇便民中心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营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及营山县新店镇农业服务中心、营山县新店镇社会服务中心及营山县新店镇便民中心2019年末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1(款)01(项)指人大事务相关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3(款)01(项)指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3(款)02(项)指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5(款)99(项)指统计信息事务中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6(款)99(项)指财政事务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01(款)99(项)指社事中心相关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8(款)05(项)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1(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1(款)02(项)指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1. 农林水支出213(类)01(款)04(项)指农业服务中心相关支出。
12. 农林水支出213(类)01(款)99(项)指农业中其他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3. 农林水支出213(类)07(款)05(项)指农村综合改革中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14. 农林水支出213(类)07(款)99(项)指农村综合改革中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指住房改革支出中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224(类)01(款)06(项)是指安全监管方面的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