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木垭镇人民政府 2020年乡镇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 2020-07-20 17:49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营山县木垭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全镇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资源,为农民提供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农村低保、城镇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农村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营山县木垭镇人民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

      一、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四个意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制定脱贫攻坚任务。

三、加快项目建设,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四、有序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五、做好安全信访维稳工作,人民安居乐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木垭镇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木垭镇人民政府本级,以及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有木垭镇人民政府、其他事业单位有木垭镇农业服务中心、木垭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木垭镇便民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营山县木垭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乡镇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2.6 万元、其中: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2.6万元,占100%。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7万元,占38.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8.2万元,占1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23.4万元,占3.5%;农林水支出216.6万元,占32.2%;住房保障支出35.5万元,占5.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万元,占0.7%。

营山县木垭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支总预算672.6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39.2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龙伏乡整体并入。

(一)收入预算情况

营山县木垭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入预算6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2.6万元,占全年预算数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营山县木垭镇人民政府2020年支出预算6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万元,占66.9%;项目支出222.6万元,占33.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营山县木垭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2.6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39.2万元,主要原因是撤乡并镇。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2.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4万元,农林水支出2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营山县木垭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2.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39.2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龙伏乡整体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营山县木垭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67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7万元,占38.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8.2万元,占1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23.4万元,占3.5%;农林水支出216.6万元,占32.2%;住房保障支出35.5万元,占5.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万元,占0.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人大事务01(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99(项)2020年预算数为3.0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相关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行政运行01(项)2020年预算数为23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2020年预算数为15.1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运转相关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统计信息事务05(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99(项)2020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统计相关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事业运行(50项)6.1万元,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商品服务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0年预算数为4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0年预算数为1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0年预算数为1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213(类)机关服务01(款)事业运行04(项)2020年预算数为74.4万元,主要用于农服中心基本支出。

10.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项)2020年预算数为142.2万元,主要用于对村社区干部补助支出。

11.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99(项)2020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0年预算数为3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01(款)06(项)5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营山县木垭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营山县木垭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营山县木垭镇人民政府无公务用车。

2020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5.2万元。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检查。

2020年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原木桠镇和龙伏乡减少0.2863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营山县木垭镇人民政府单位及下属营山县木垭镇农业服务中心、营山县木垭镇社事中心、营山县木垭镇便民中心运行经费支出120.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营山县木垭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营山县木垭镇人民政府2019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营山县木垭镇人民政府5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1(款)01(项)指人大事务相关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3(款)01(项)指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3(款)02(项)指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5(款)99(项)指统计信息事务中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6(款)99(项)指财政事务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01(款)99(项)指社事中心相关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8(款)05(项)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1(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1(款)02(项)指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1. 农林水支出213(类)01(款)04(项)指农业服务中心相关支出。

12. 农林水支出213(类)01(款)99(项)指农业中其他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3. 农林水支出213(类)07(款)05(项)指农村综合改革中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14. 农林水支出213(类)07(款)99(项)指农村综合改革中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指住房改革支出中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224(类)01(款)06(项)是指安全监管方面的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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