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渌井镇人民政府 2020年乡镇预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渌井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全镇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资源,为农民提供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农村低保、城镇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农村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营山县渌井镇人民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
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实现乡村振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营山县渌井镇人民政府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机构个数4个,分别为:营山县渌井镇人民政府、营山县渌井镇农业服务中心、营山县渌井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营山县渌井镇便民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渌井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乡镇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8.096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944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05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0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支出24.39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0515万元、农林水支出221.2541万元、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渌井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支总预算668.0969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各增加173.21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镇域面积扩大,单位在编在岗人数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都有所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渌井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入预算668.09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8.0969万元,占全年预算数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渌井镇人民政府2020年支出预算668.0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6044万元,占69.84%;项目支出201.4925万元,占30.1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渌井镇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8.0969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3.21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镇域面积扩大,单位在编在岗人数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都有所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8.096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944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05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0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支出24.39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0515万元、农林水支出221.2541万元、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渌井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8.096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73.21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镇域面积扩大,单位在编在岗人数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都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渌井镇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668.09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9447万元,占45.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0522万元,占4.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021万元,占7.39%;卫生健康支出支出24.3923万元,占3.65%;住房保障支出37.0515万元,占5.54%;农林水支出221.2541万元,占33.12%,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6万元,占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行政运行(01项)2020年预算数为181.111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2020年预算数为23.54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事业运行(50项)2020年预算数为96.2935万元,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和旅游(01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项)2020年预算数为29.052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人员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支出。
5.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项)2020年预算数为155.3640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6.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农村(01款)事业运行(04项)2020年预算数为65.8901万元,主要用于农服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05项)2020年预算数为49.402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0年预算数为17.92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0年预算数为6.47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0年预算数为37.051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行政、事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支出。
11. 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安全监管(06项)2020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等安全监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渌井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6.60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3.26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3.34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渌井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3万元。计划用于上级部门人员到本镇指导工作时需提供工作用餐等发生的接待费,2020年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减少0.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渌井镇人民政府机关及下属渌井镇农业服务中心、渌井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运行经费支出83.468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渌井镇人民政府5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1(款)01(项)指人大事务相关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3(款)01(项)指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3(款)02(项)指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5(款)99(项)指统计信息事务中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6(款)99(项)指财政事务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01(款)99(项)指社事中心相关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8(款)05(项)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1(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1(款)02(项)指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1. 农林水支出213(类)01(款)04(项)指农业服务中心相关支出。
12. 农林水支出213(类)01(款)99(项)指农业中其他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3. 农林水支出213(类)07(款)05(项)指农村综合改革中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14. 农林水支出213(类)07(款)99(项)指农村综合改革中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指住房改革支出中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224类)(01款)(06项)是指安全监管方面的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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