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 2020-07-22 22:30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依照国家和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报送国家、省、市布置的各类统计报表,完成国家和地方政府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及时、准确地报送调查资料、分析报告和统计预测,及时传递统计信息。

3、在县政府统一组织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审查、批准或呈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调查方案。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编制统计年鉴,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信息和统计公报,按照国家、省、市、县的要求,组织和开展统计监测、规划、协调全县社会经济信息咨询服务,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5、开展国民经济核算。根据收集的统计资料和调查监测取得的数据资料,对本县的国民经济进行综合核算。根据国家统计制度运用规定的计算公式,计算不同时期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速度和结构比例。

6、加强计算机信息自动化建设,完成统计数据的处理、传输等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和基本单位名录库,认真做好全县统计人员的从业资格培训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聘工作。

7、协助各乡镇管理综合统计站。做好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的统计业务考核工作。

8、承办县政府和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南充调查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人秘股(行政许可股)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和年度工作总结的起草,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秘、政策信息、信访、目标管理、档案、收发、保密、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卫生、计算机等管理工作,做好机关职工晋职、晋级、工资调整、福利待遇、考核、奖惩等工作。

2、综合股(数据处理股)

开展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定期核算和不定期预测,搜集整理社会经济、文化、科技资料,完成综合平衡统计任务;负责编撰统计年鉴,发布统计公报,完成宏观经济预测,对外提供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所规定的任务,负责全县各乡镇统计信息工程和统计局域网工程建设的规划和实施;负责制定全县统计系统数据库建设方案,并负责建设县局数据库;承担和组织实施各项普查、重大专项调查的数据处理任务;负责管理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县统计信息处理系统、网上直报系统和乡镇联网系统;对全县统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各项数据处理业务进行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县统计内网、外网等网站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统计网络系统、数据的安全管理。

3、农村经济统计股

负责实施农村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农、林、水、牧、渔业生产统计,负责农村工、商、建、运服务业生产经营和农业总产值、增加值等各项农村经济调查及农民收入、农村居民生活状况的统计调查;组织开展大、小春及全年产量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省统一方案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调查;指导全县粮食、生猪、退耕还林等抽样调查和监测工作;完成乡镇信息统计调查工作任务;调查研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问题,反映农村经济运行态势,提出预测预警信息,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及时收集、整理、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关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各项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

4、城市经济统计股(能源环境统计股)

贯彻实施工业、交通、运输、邮电、固定资产投资、商贸、服务业、行政事业劳动工资、财政金融、信息传输、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文化体育娱乐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制度和上报工作;对有关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各专业统计情况进行分析;对规模以上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完成各项一次性的抽样调查任务;组织实施全县能源、环境基本情况统计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调查;对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进行统计分析。

5、政策法规股(统计执法队)

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完成各个时期的普法知识宣传任务;组织全县统计人员参加上岗前的从业资格培训,做好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全县统计执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修改,组织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三)下属单位

1、普查中心

负责制定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实施方案,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的各类问题;组织实施全经济、人口、农业等普查工作;组织实施1%人口抽样调查等专项调查;组织全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和分析研究;负责为政府决策及社会需求提供专项普查数据信息;采取措施,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真实可靠。负责全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2、城乡社会经济和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组织实施各项常规性统计调查,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及上级部门布置的专项调查,组织实施统计快速反应制度和单项经济运行情况的布点监测。承办委、政府和国家、省、市统计局与主管局安排的社情民意调查任务;负责对经济社会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时开展专项调查,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社情民意,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3、大数据中心

承担全县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及统计大数据应用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挖掘空间地理信息等技术,实现统计工作全流程电子化、风格化局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营山县统计局本级,以及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有1个,其他事业单位有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营山县统计局2020年收入预算595.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5.28万元,占100%。

2020年支出预算59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76万元,占42.46%;项目支出342.52万元,占57.5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营山县统计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595.2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3万元,增长0.4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营山县统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28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3万元,增长0.4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营山县统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5.19万元,占89.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8万元,占4.5%;卫生健康支出13.22万元,占2.22%;住房保障支出20.09万元,占3.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92.67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基本支出,指反映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7.91万元,主要用于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6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宿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4.61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费、普法宣传和第一书记生活保障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70万元,主要用于党风廉政建设测评工作经费和统计局开展的各类统计抽样调查工作经费。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项)26.78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3.22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营山县统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2.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0.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营山县统计局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

1.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无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4万元。计划用于普查和专项统计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2020年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营山县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67万元,比2019年增加1.71万元,增长0.8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营山县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5万元,主要用于普查和各类专项统计办公用品购置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营山县统计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统计局基本支出,指反映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用于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用于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宿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费和第一书记生活保障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用于党风廉政建设测评工作和统计局开展的各类统计抽样调查工作经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项)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保障单位I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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