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星火镇人民政府2019年乡镇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 2019-06-27 18:20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星火镇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全镇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资源,为农民提供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农村低保、城镇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农村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星火镇2019年重点工作

1.机关运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脱贫攻坚,根据县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完成本区域内脱贫工作;

3.安全维稳,确保全镇不出重大安全事故,不出现集中上访事例,确保一方平安;

4.经济持续增长,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GDP等经济指标稳定增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星火镇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机构个数4个,分别为:行政部门、社事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和广播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星火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乡镇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7.14万元、其中: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7.14万元,占100%。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44万元,占34.7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49万元,占5.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6万元,占10.75%;卫生健康支出17.03万元,占2.67%;农林水支出268.05万元,占42.07%;住房保障支出28.67万元,占4.5%。

星火镇2019年收支总预算1274.28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3.28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星火镇2019年收入预算637.14万元,其中: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7.1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星火镇2019年支出预算63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40万元,占58.61%;项目支出263.74万元,占41.3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星火镇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74.28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3.28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7.1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4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03万元;农林水支出268.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6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星火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7.1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1.64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星火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637.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44万元,占34.7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49万元,占5.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7万元,占10.75%;卫生健康支出17.03万元,占2.67%;农林水支出268.05万元,占42.07%;住房保障支出28.66万元,占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221.4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职工工资、津补贴、办公等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和旅游01(款)群众文化09(项)2019年预算数14.03万元,主要用于社事中心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和旅游01(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项)2019年预算数19.46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站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项)2019年预算数17.19万元,主要用于社事中心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19年预算数47.3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9(项)2019年预算数3.9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

7.卫生健康管理事务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19年预算数10.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单位部分缴款。

8.卫生健康管理事务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19年预算数7.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单位部分缴款。

9.农林水支出213(类)农业01(款)事业运行04(项)2019年预算数63.86万元,主要用于社事中心、农服中心运行费用。

10.农林水支出213(类)扶贫05(款)其他扶贫支出99(项)2019年预算数1.78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第一书记办公经费。

11.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项)2019年预算数135.79万元,主要用于86年前离职村干部定额补助、村干部报酬、村社管理工作经费、居民小组干部报酬、社区干部报酬。

12.农林水支出213(类)农村综合改革07(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99(项)2019年预算数66.62万元,主要用于村级运行维护和办公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19年预算数28.67万元,主要用于汇缴职工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星火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3.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8.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星火镇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1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4.17万元。计划用于公务接待。2019年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星火镇人民政府及农业服务中心、社事中心运行经费支出285.30万元,比2018年减少0.9万元,减少0.0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2019年末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星火镇5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津补贴等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商品和服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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