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统一筹集、营运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编制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处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相关的基本医疗查询,提出改进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意见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9年,经机构改革后,原医疗保险管理局更名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隶属于营山县医疗保障局管理的参公事业单位。编制33名,实有3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营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424.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4.44万元,占100%。
2019年支出预算42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03万元,占74.46%;项目支出108.41万元,占25.5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营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424.4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5.67万元,减少9.7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营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44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5.67万元,减少9.7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营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94万元,占90.69%;卫生健康支出14.81万元,占3.45%;住房保障支出24.68万元,占5.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343.8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事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1.1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支出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8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单位支出部分。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4.6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支出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营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6.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6.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9.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营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
1.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营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有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0.5万元。计划用于因工作检查接待。2019年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基本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营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营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9万元,比2018年减少0.75万元,减少2.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营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5万元,主要用于各办公室购买办公电脑、打印机和空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营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末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是指中心基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单位支出部分。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职工医疗保险费单位支出部分。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支出部分。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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