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营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授权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等规定,负责全县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培训、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经营的行政许可、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编制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道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的源头监督管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纠正和处理违法行为,调解和仲裁运输纠纷,保护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统计,组织实施交通战备、抢险救灾等重点物资的紧急运输和人员疏运,组织实施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安全达标审查、车辆年度审验,核发《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营运标志证(牌)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是营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本级,无下属二级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计财股、维管车技股、客货运输管理股、安全股、法制股、稽查一中队、稽查二中队、驻站办、运政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5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9.3万元,占100%。
2019年支出预算5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13万元,占68.94%;项目支出158.17万元,占31.0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509.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7.2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增加单位职工一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9.3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2万元,增长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1万元,占8.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2万元,占3.18%;交通运输支出420.08万元,占82.68%;住房保障支出27万元,占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45.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16.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 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公路运输管理(12)420.08万元,指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7万元,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1.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7.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6万元。
1.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其中:
2019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万元。计划用于道路运输市场管理、行政执法执勤、行业安全监管、打击非法营运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费较2018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0.6万元。计划用于上级检查接待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运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37万元,比2018年减少2.2万元,下降1.1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63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机关办公设备购置和执法服装。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运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桌椅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 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公路运输管理(12),指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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