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主要职能是营山县应急管理局(简称县应急局)为营山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行政机构。
2、主要工作。一是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扎实开展日常工作;二是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狠抓安全风险防控;三是着力强化基层基础,创新安全教育培训;四是深化队伍作风建设,全面助力脱贫攻坚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局机关本级,以及下属二级单位2个(下属行政执法类参公单位1个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即:营山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和营山县安全生产信息和应急管理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营山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570.87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0.8777万元,占100%。
2019年支出预算570.8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6077万元,占46 %;项目支出308.27万元,占5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营山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570.87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营山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8777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营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87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744万元,占5.9%;卫生健康支出12.1228万元,占2.12%;住房保障支出20.2046万元,占3.5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4.8759万元,占88.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3.6744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2.122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4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96.605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22万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4.29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95.76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营山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2.60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6.71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5.8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营山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9.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2万元。
1.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4万元,其中:
2019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4万元。计划用于执法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3.2万元。计划用于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营山县应急管理局机关及下属营山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和营山县安全生产信息和应急管理中心运行经费支出291.7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营山县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2辆,现有执法类车3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部分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基本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是指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是指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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