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负责全县数字化城乡管理工作的规划、指导、实施,承担数字化城乡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共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21.48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827万元,占100%。
2019年支出预算21.4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327万元,占77.42%;项目支出4.85万元,占22.5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21.4827万元。为更好的发挥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的工作,2019年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从城管执法局划出,单独核算,划出2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827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8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53万元,占9.94%;卫生健康支出0.7687万元,占3.5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2975万元,占80.52%;住房保障支出1.2812万元,占5.9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35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0.7687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7.29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81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3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6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7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4万元。
1.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2019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不属于行政单位或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末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是指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费用。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是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用。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是指日常管理事务和人员经费等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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