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如下:
1、管理南北两河、粽子湾、绥安大道、北塔新街、芙蓉大道、复兴路、重庆汽配产业园等绿化修枝、整形、施肥、杀虫、除草、浇水、补栽、移植等城市绿化日常管护工作。
2、职责范围内卫生、秩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营山县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所,无下属单位,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岗位设置情况:管理岗位1人(十级职员1人),事业工勤岗位4人(高级工2人,中级工2人)。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由办公室、财务室、绿化队组成,事业编制人数5人,现有在编人员5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营山县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所收入预算80万元,其中: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万元,占100%。
2019年支出预算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1万元,占53.6%;项目支出37.09万元,占46.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营山县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8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绿化面积和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营山县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万元,增长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营山县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2万元,占6.9%;卫生健康支出1.99万元,占2.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9.17万元,占86.5%;住房保障支出3.31万元,占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69.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管理事务和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营山县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3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营山县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所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1万元,其中: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1万元,与2018年预算减少5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0.1万元。计划用于本单位日常接待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行政单位、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2019年末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是指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费用。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是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用。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是指日常管理事务和人员经费等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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