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 2019-07-08 17:35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定。依法管理城市市容市貌、市容秩序、环境卫生。

2、负责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工作的实施,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处罚不当和应受理而不受理的行为进行更正和直接查处。

3.负责办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来信来访;承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受理有关举报投诉。

    4.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统一制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装备标准和执法标志;组织协调专项或重大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2019年我单位共有职工202人,其中在编人员57人,招聘协管145人。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6个执法中队、12个社区执法组。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城管执法大队2019年收入预算669.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9.78万元,占100%。

2019年支出预算66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41万元,占75.91%;项目支出161.37万元,占24.0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城管执法大队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669.7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4.69万元,增长10.69%。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城管执法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9.78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4.69万元,增长10.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城管执法大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9.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40.92万元,占80.7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74万元,占9.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67万元,占3.53%;住房保障支出39.45万元,占5.8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540.9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5.7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3.67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9.4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营山县城管执法大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8.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8.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0.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党风廉政建设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费、普法工作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营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

1.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执法用车16辆。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万元,其中:

2019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万元。计划用于执法用车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较2018年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0.5万元。计划用于公务接待支出。2019年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无增减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城管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43万元,比2017年增加73.97万元,增长53.8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及社区巡逻用电瓶车。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执法用车16辆;本单位2019年末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和巡逻用的电瓶车。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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