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 2019-07-08 17:33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营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基本职责是负责全县城镇规划区内房产监理工作和全县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对全县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县城居民住房建设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主要工作包括住房保障管理和公廉租房配租管理、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脱贫攻坚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营山县房地产管理局本级,以及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有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有1个,其他事业单位有0个)。

营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房政法规股、物业管理股、产业规划与住宅发展股、行政许可股、预售资金监管股、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营山县白蚁防治所;下属事业单位2个,包括营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和营山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下属公司1个,营山县安居工程有限公司。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营山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93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2.55万元,占100%。

2019年支出预算93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53万元,占54.53%;项目支出424.40万元,45.4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营山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932.5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2.13万元、142.13万元,增长17.98%。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专项维修(维护)费增加、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标准调整以及精准扶贫等工作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营山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2.55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2.13万元,增长17.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营山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2.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03万元,占7.08%;卫生健康支出23.77万元,占2.55%;城乡社区支出803.14万元,占86.12%;住房保障支出39.62万元,占4.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1.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1行政运行(项)379.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的支出。

2. 212城乡社区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24.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的支出。

3.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6.0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4.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23.7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支出。

5.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39.6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营山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8.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0.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7.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营山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39万元。与2018年无增减变化。

1.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中:

2019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计划用于住房保障管理和公廉租房配租管理、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脱贫攻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0.39万元。计划用于住房保障管理和公廉租房配租管理、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脱贫攻坚等所需的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营山县房地产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二级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47.68万元,比2017年增加10.4万元,增长52.8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营山县房地产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营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21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1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关、下属单位等行政运行机构的支出。

3.21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保障机关、下属单位等机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4.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5. 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卫生健康的支出。

6.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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