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营山县城市公交车票价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一)
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8年第21号)规定,我局拟于近期组织召开营山县城市公交车票价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营山县城市公交车票价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32名。由下列人员构成:
(一)消费者代表14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自愿报名者持有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本公告公示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县发改局根据报名人数随机抽取确定,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缺额人数由县消委会推荐。
(二)经营者代表5名。县公交公司、4家出租汽车公司各确定1名。
(三)利益相关方代表4名。由行业协会推荐。
(四)专家学者1名。由县发改局聘请。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代表8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县市监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县消委会各1名。由所在单位推荐,县发改局聘请。
三、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常住营山县域范围内;
(三)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积极征集所在群体或社会层面的意见,客观、公平、公正反映意见;
(五)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对听证资料能严格保密;
(六)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职业等信息)。
四、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3名。凡有意参加者,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本公告公示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县发改局将按报名顺序选取旁听人员。
(二)新闻媒体名额和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2名。凡自愿参与本次听证会的新闻媒体,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记者证,在本公告公示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县发改局将随机抽取参会新闻媒体。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8日(星期二)至7月16日(星期三)(8:30-12:00,15:00-18:30,休息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415室,联系电话:0817-8283559。
特此公告。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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