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航空、铁路、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县国、省干道公路和县道公路管理养护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乡村道路管理养护相关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落实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菅规范的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客货运输管理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渔业船舶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运输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及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实施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十一)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的县委、县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利民 党组书记、局长,县交通运输行业党委书记
主持县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许阳玲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公路养护、路长制、交通战备、公路网运行监测等工作;负责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城市公共客运、疫情防控、渔船检验、寄递物流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驾校及汽车维修、租赁等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审计管理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公路管理股、运输管理股(城市客运指导股)、航务管理股、审计股,县农村公路维护运营中心。分管县公路管理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督导城市片区(朗池、城南、回龙、渌井、望龙湖、东升)村组公路建设工作。负责分管、联系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环境保护工作。
唐 健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村组公路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对局内招投标文件、工程劳务合同等进行审查;负责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过程和工程质量进行行业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对交通项目施工批复进行行业指导;负责交通建设项目工程变更、计量支付、结算审计的组织协调和审核把关;负责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农建办、建设管理股,县公路规划勘察设计室、县农村公路试验室、县交通工程质量服务站。负责督导双流片区(双流、太蓬、消水、柏林、悦中)村组公路建设工作。负责分管、联系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环境保护工作。
苟凌宇 党组成员、安全总监,县交通运输行业党委委员,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分工负责法治交通建设、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以及行业体制改革、行政审批等工作;负责综治维稳、信访办理、平安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监督及应急管理工作,为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二责任人;负责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安全监督股(应急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负责督导老林片区(老林、黄渡、木顶、木垭、明德)村组公路建设工作。负责分管、联系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环境保护工作。
谢 毅 党组成员、机关党支部书记,县交通运输行业党委副书记,科技和信息化股股长(兼)
分工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等工作,指导系统单位的党群工作及道路货运领域党建工作;负责意识形态、政工人事、绩效考核、机构改革、统一战线、对口帮扶、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双拥”、群团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爱国卫生、防艾、控烟禁毒、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行业科技和信息化以及信息平台建设、网络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保卫、后勤服务、食堂管理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政工股、科技和信息化股。负责督导绿水片区(绿水、新店、清水、大庙、安化、蓼叶、青山)村组公路建设工作。负责分管、联系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环境保护工作。
张 波 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主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成瑞夏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分工负责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年度项目计划、招商引资、39个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财务管理、统计等工作;负责重点交通项目前期准备、组织协调、后期评估等工作;负责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全县范围内新建铁路、高速公路、重点公路等重大交通项目的前期准备、征地拆迁、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综合规划股、财务股、重点建设办公室。联系县高速办、县高铁办、县阆营办、县旅游路办。负责督导小桥片区(小桥、灵鹫、骆市、星火、西桥)村组公路建设工作。负责分管、联系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环境保护工作。
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机关工作,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来人、来信、来访、来文、来电及舆情等首问登记和统筹办理工作;负责公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值班、精神文明(含防艾、禁毒工作)、机关安全保卫、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对上级及局领导有关批示和指示、会议决议、决定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系统党政目标的制定、分解、监控、督查、督办和考核工作,承担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有关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脱贫攻坚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完成职能职责范围内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工股
负责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史志年鉴编撰等工作;负责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人才和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和劳动保护及职业健康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用的相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思想政治、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协助局党委进行组织发展和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工作;协助机关党委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组织管理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统筹协调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政风行风“五大行动”、机关效能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完成职能职责范围内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股
负责组织制定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本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负责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的管理、拨付工作;承担局机关干部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相关工作;负责完成职能职责范围内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策法规股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和交通运输特许经营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交通运输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标准规范、培训考试计划并监督实施,管理交通运输执法证件;承担依法治县和依法治交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办理12345市民热线、96960行政效能热线、12328运输服务监督等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负责机关网络舆情监测、报送、处置、考核及网络评论工作;负责综治反恐、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完成职能职责范围内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建设管理股
贯彻执行交通建设行业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和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工程招投标备案、项目设计、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完成职能职责范围内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路管理股
负责指导全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负责拟订全县公路管理、养护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全县公路路产路权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公路养护质量的监督检查;组织全县公路、桥梁养护达标竞赛活动及养护质量评定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公路网络安全、信息化以及行业统计、信息调查工作;负责完成职能职责范围内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航务管理股
负责拟订辖区水上交通运输、渡口、码头、航道及航道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水路运输行业环保和节能减排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渡口、航道及设施的管理、维护等监督管理和航运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与水上水下作业咨询工作;负责船员管理及船舶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路客货运输秩序、运输企业、造船企业及渡口、码头等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渔业船舶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水运领域职业资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水上运输价格;负责完成职能职责范围内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规划股
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研究拟订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物流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航空、铁路、高速公路、物流业发展规划和前期准备;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实施中的组织协调以及后期评价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统计(数据收集、审核,经济运行分析、上报等)及预测工作;负责统筹行业节能减排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开展地区间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完成职能职责范围内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运输管理股(城市客运指导股)
研究制定全县综合运输发展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客运运力投放监督工作;负责道路客货运输秩序监督管理;负责客货运输、汽车维修、汽车租赁等企业及车站、驾校等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道路重点运输的监督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站场建设等工作;组织拟订城市公共客运的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公交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交通运营、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相关认定、评定工作;负责全县公交车、出租车、共享单车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公路运输领域职业资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道路运输价格;负责完成职能职责范围内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安全监督股(应急管理股)
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公路、水路行业综合性生产安全、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拟订并监督实施;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负责本行业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负责统计分析公路、水路交通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事故;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铁路、高速公路“一路四方”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完成职能职责范围内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技和信息化股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申报、立项及成果评审、鉴定、推广与交流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标准、计量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网站建设、管理、运维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大平台建设、网络信息化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完成职能职责范围内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行政审批股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清理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规范管理行政审批;承担本级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发放行政许可证;负责组织协调涉及本级相关部门并联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做好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统计、调研和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完成职能职责范围内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审计股
负责全面宣传贯彻《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四川省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等政策规定;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对机关和所属单位直接承建工程项目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审查和评价;负责完成职能职责范围内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重点建设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县高速公路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县范围内新建铁路、高速公路、重点公路等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前期准备、征地拆迁、协调服务等相关工作;参与检查全县铁路、高速公路建设、营运情况;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航空等重大交通项目规划、建设、营运等相关工作;负责完成职能职责范围内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