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教育、体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和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负责对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三)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县委抓好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教师招聘录用、培养培训、调配交流、考核评价、评优评先等工作。
(四)拟定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方案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推进教育体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指导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中职教育教学改革。
(六)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对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七)规划、指导、推进全县的教育体育改革、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科学和体育领域新成果、新经验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中小学承担的国家教育科学和体育研究项目的实施,指导协调学校科研基地、实验室的发展建设。
(八)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九)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体育卫生教育、群众体育、社会力量举办学历教育等工作。负责学校、社会体育布局结构的调整。
(十)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教师资格证制度的实施。
(十一)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三)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信访稳定工作。
(十四)负责本部门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家庭困难学生资助;负责国(境)外教育体育援助、贷款和合作项目的执行;监督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教育体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执行。
(十五)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工作。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县教育体育局的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何继东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委教育工委、县教体局党组、县教体局全面工作。
郑英会 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县教体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教育工委和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协助工委书记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行风政风、意识形态、干部人事、队伍建设、师德师风、教师培训、语言文字、精神文明、宣传工作、统战工作、工青妇、关工委等工作。
分管党建办、人事股、监督股、教育工会、团工委、妇委会、关工委;联系县教师进修学校、县教师服务中心、小桥教育督导组、骆市教育督导组及所属学校,学前教育督导组及所属幼儿园。
方 彧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涉教保险、信访维稳、网信工作、行政审批、政策法规、法治工作、政务公开、民办教育、校外培训、成人教育等工作。
分管安全管理股、政策法规和民办教育管理股;联系城区教育督导组及所属学校,所有民办学校及幼儿园。
蔡 健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支部书记
负责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办公室工作、目标管理、发展规划、对外合作交流、财务统计、学校后勤、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生态环保、国资管理、教育信息化、技术装备、电化教育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财务统计股、基建管理股;联系县教育国资中心,回龙教育督导组、绿水教育督导组、新店教育督导组及所属学校。
黄玉平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体局党组成员、总督学
协助局长负责教育督导、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场馆管理、体育设施建设、疾病防控、心理健康、近视预防、禁毒防艾、学生资助、乡村振兴等工作。
分管教育督导室、体育卫生股;联系县体育运动中心、县学生资助中心(振兴办)、营山县教育振兴基金会,星火教育督导组、双流教育督导组及所属学校。
唐长江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体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在县纪委监委领导下,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对县教体局及直属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助局长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审计股,联系老林教育督导组及所属学校。
曾振宇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营山中学党委书记
主持营山中学党委全面工作。协助局长负责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
魏良平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主持县教师进修学校全面工作。协助工委专职副书记负责教师培训和语言文字工作。
李群明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县教科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主持县教科所全面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高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德育工作、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教育科研、考试招生、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
分管教育股(实研办);联系县招生办、县教科所、县劳动实践学校,直属教育督导组及所属学校。
郭 国 四级调研员
协助方彧同志工作。
办公室
负责拟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协调解决教育体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文印、机要、档案、收发等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工作;统筹负责重要会议组织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统筹负责深化改革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公务接待、资产管理、车辆调度等后勤工作;统筹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统筹负责机关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
承担县委教育工委有关职责,负责处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的理论、路线、方针的宣传教育;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意识形态、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指导系统基层党组织抓好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报刊征订、发行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自媒体的建立、使用、维护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
人事股
负责本系统职工招聘录用、职务评聘、职级晋升、岗位设置、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援助支持、上挂下派、工资福利、考核奖惩、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学校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聘任、培训、考核、交流工作,承担学校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招聘录用、劳动工资、考核奖励、职级晋升、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外籍教师管理以及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协助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
教育股(劳动实践及研学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教育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学区制建设规划,推进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向前发展;负责公办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教育教学管理、招生组织、学籍管理;负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国家课程方案的规划落实、德育工作、劳动教育与评价、体育教学与评价、艺术教学与评价,国防教育、“双拥”、“科普”、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教学用书征订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保障工作;负责志愿者服务工作;负责学生劳动实践、综合实践和研学旅行工作,推进“双实”研学基地建设,争创国家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工作;指导配置管理教学仪器、图书等教育教学设施;指导实施课程改革、常规教研、教育科研及科研基地(实验室)发展建设。负责未成年特别是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与关爱保护工作、指导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家校共育及家长学校创建与管理工作。
教育督导室
负责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对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与建议;负责目标管理,并对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挂牌督导制度的实施;协助做好督学的任用、培训和管理工作。
体育卫生股
负责贯彻执行体育、卫生健康、心理健康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体育、卫生健康、心理健康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各项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完善工作;指导和开展体育、卫生健康、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统筹运动项目设置和布局、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建设;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评价、评估学校体育工作;拟定社区体育设施标准,监督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负责体育先进单位创建、体育场馆管理、承办综合性运动会、管理体育外事工作;组织参加市级以上的运动会,核准运动员参赛资格、运动成绩和县体育项目最高纪录;负责体育社团、体育指导员、裁判员、运动员管理及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建设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有关体育产业政策,培育、开发、监督管理体育产业和体育市场;指导监督体育彩票销售和健身气功活动;负责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优秀运动队的布局和检查评比,组织开展学生体育竞技活动,发现、培养、选拔体育后备人才;负责体育统计工作;指导督促学校卫生及健康教育,指导学校疾病防控工作。指导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及时做好师生心理危机干预。
安全管理股
统筹负责抓好本系统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部署、检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落实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学校统筹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指导相关股室协助学校(单位)处理安全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提高职工的风险管控能力水平;负责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指导安全事故的抢险工作,负责建立事故责任追究机制;指导协调学生保险及学校安保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校车、人防民防等风险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社区创建、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负责牵头处置互联网信息内容突发事件。
政策法规和民办教育管理股(行政执法股)
负责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负责全系统法治工作,指导普法、执法和依法治校、校务公开、管办分离、法制教育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民办教育、成人教育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民办教育、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管理各类民办学校和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具体负责科技、体育和学科类培训机构日常管理;按管理权限,审批民办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负责行权平台相关工作;负责对各种社会力量举办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资格的评估和审查;负责对县教育体育系统重要文件、重大政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和群众工作,建立信访工作台账,受理登记、交办、督办、组织办理、答复群众来信来访,研究分析、整治排查、妥善化解信访稳定隐患,整理、立卷、归档、保管信访工作文书资料。
财务统计股
负责经费的统筹管理;拟订经费筹措和管理办法,统筹安排专项经费;负责经费预决算编制、实施、审核和监督;负责指导管理财务和会计核算工作;指导监督设施设备采购工作;负责经费统计和事业统计工作;负责各类资助、捐助的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争资引项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单位)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工作;负责债务化解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校园环境整治和绿化、净化、美化、亮化;监督督导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和营养餐工作,以及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负责职工宿舍和学生公寓、学生校服、副本质量和学校小卖部的监督管理工作。
基建管理股
负责本系统基建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负责基建项目的可研、环评、用地等前期手续办理和项目设计、预算、财评和招投标工作;协助业主单位抓好工地日常管理、工程量核实(变更)和结算审计;协助业主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管理;指导业主做好基建项目档案管理;负责基建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审计股
负责本系统经费收支、国有资产管理、基建项目预决算、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会人员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审计调查和检查经费投资效益;对基建项目、大宗物资采购进行审计监督;监督检查系统内各单位财经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监督股
负责党纪政纪宣传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体育系统行风政风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监督检查职工遵守党纪、政纪的情况;调查处理和协助上级机关处理系统内违纪案件;负责行政复议、人事争议调解、应诉和检举、控告、申诉等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