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负责本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本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负责辖区基层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平安建设、防邪、民族宗教、社情民意征集、志愿服务等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四)负责领导和支持人大、纪检监察、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和管理干部,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六)负责拟订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负责乡村振兴、农村改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负责经济统计等工作。
(七)负责拟订辖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辖区内重点工程建设、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等管理工作,做好征地拆迁、人员安置等工作。参与编制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参与直接涉及本辖区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负责辖区耕地保护、永久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相关工作。做好促进粮食生产、应急等粮食安全保障相关工作。
(八)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体育事业等工作,落实社会保障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
(九)负责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职业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疫情防控、消防等应急管理工作。
(十)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镇管理工作,维护辖区良好秩序。强化派驻机构属地管理。
(十一)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政策法规,开展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十二)负责建立健全群众工作机制,加强民生保障,优化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和工作体系。负责指导社区工作,指导村(居)委会、业委会建设,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加强社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负责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管理、监督、考核。
(十三)负责辖区国防动员和教育工作,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统筹管理各类财政配套资金。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加强本级财政、所属事业单位以及村(社区)财务的核算和监督。
(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书记 何振华: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 何斌: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务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翟继明:负责人大主席团工作,负责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工作,分管重大项目督查督办、高速路、大调解、金鸡沟支渠建设等工作;分管兴盛社区、铜鼓村;联系县人大办、县政协办、高速办、棚改办等单位。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森林防灭火、乡村振兴等工作。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王薇淞:分管党建、组织、人事、人才、意识形态、保密、组织、人事、人才、保密、深化改革、政法、综治、防邪禁毒、依法治理、目标绩效与考核、督察督办、宣传外宣等工作;分管老干部、关工委和青年等群团工作。分管党建办、党政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和社会治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和保障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抓好县级部门协调沟通工作。联系县委办、县委机要保密局、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委党校、县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政法委、县禁毒办、团县委、县关工委、县老干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县人社局、县机保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等单位。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森林防灭火、乡村振兴等工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宣传委员 马立果:负责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管好党风廉政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巡察、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联系新寨村。联系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办、县委目标办、县文明办、县新闻出版局、县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县委报道组等单位。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森林防灭火、乡村振兴等工作。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文瑶:负责人民武装及征兵、统战及民族宗教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宅基地、乡村振兴、危房改造、住建、厕所革命、统计、农业政策性保险等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森林防灭火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应急和安全管理办公室(食安办、道安办)、人武部;分管锡山村、来顶村。联系县武装部、县委统战部、应急管理局(县森防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住建局、县统计局、民宗局、外侨事务办、兽防站、县消防大队、派出所等单位。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森林防灭火、乡村振兴等工作。
副镇长、工会主席 徐芳:分管财税、金融、审计、机关后勤、工会、信访维稳、网络舆情工作,水务水利、河长制、自然资源和规划、田长制、林长制等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分管龙伏社区、月枷村。联系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委、税务局、水务局、幸福水库管理局、农商行、邮政银行、信访局、工商联、县工会、自规局、老林自规所等单位。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森林防灭火、乡村振兴等工作。
副镇长、妇联主席 唐丹:分管环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经济科技、妇联、交通、路长制、文广旅、教体等工作,分管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代管发改、能源、深化改革等工作,联系金龙村、梨树村。联系县生态环境局、县治理办、县市监局、县妇联、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县公路管理局、县路政大队、辖区学校等单位。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森林防灭火、乡村振兴等工作。
副镇长 刘丹阳:分管发改、能源、商经科技、网络信息,做好县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联系县发改局、经济信息和商务科技局、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森林防灭火、乡村振兴等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骆杰:协助镇长分管民政、社保、医保、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疾控)、红十字会、就业、人保、居民养老保险等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社事服务和民政办、退役军人事务站、库湾村、耳岩村。负责联系县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社保局、居保局、卫健局、就业局、疾控中心、爱卫办、卫生执法大队、卫生院、红十字会、保险公司等单位。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森林防灭火、乡村振兴等工作。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宣传、传达、落实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目标绩效等工作。负责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件印制、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武装和工、青、妇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规章条例。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承办镇党委换届工作。负责镇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辖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党费收缴等工作。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做好流动党员接收、管理、服务工作。协助镇党委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组织覆盖和党建服务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经济发展、财政、统计等领域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产业化发展、工业及商贸流通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统计工作,积极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负责贯彻落实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财政综合预算、决算。负责本镇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资产管理。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账务核算和监督工作。参与和配合税务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工作。负责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申报的初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对所属事业单位、村(社区)财务培训等工作。负责村(社区)财务的核算和监督工作,指导村(社区)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
(四)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负责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耕地林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农村宅基地及承包地相关工作。负责城乡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整治、村容镇貌、道路建设、农村道路、园林绿化、“三改一拆”、物业、老旧危房及建筑施工企业等综合管理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初核,并移送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或综合执法队伍处理。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林政管理、造林绿化、河长制、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各领域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城镇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文化旅游、商务经信、民政、教育、卫生、农业农村、水利等领域的法定行政权力和省政府依法赋予、县级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权力,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综合执法工作的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负责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分析掌握辖区内治安稳定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牵头制定预案,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指导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负责开展民族和宗教工作,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组织开展反邪教工作,建立经常性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和信息报告机制。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接待受理所有人访、信访案件。负责对信访案件办案情况的检查督导。负责上访人员的回访相关工作。负责信访的信息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建设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指导、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和村(居)务公开工作。负责辖区网格建设和管理工作,构建统一的网格化工作体系。负责网格员、协管员等各类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建设活动。指导督促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开展综治工作考核评价。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防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有限空间安全、职业健康、食品药品安全、消防、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疫情防控等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含港澳台)安全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拟订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负责统筹协调消防队伍建设、火灾风险防控、消防应急救援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