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

2、负责拟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3、负责拟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落实社会保障、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

4、负责基层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邪、民族宗教等工作。

5、负责拟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工程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等管理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6、负责综合执法和城镇管理工作,维护辖区秩序。

7、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8、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9、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10、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草案。加强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村级财务的核算和监督。

11、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王兵: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管武装工作,任双溪河河长。

党委副书记、镇长毛长春: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委日常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任营山河河长。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左雄明:负责党建、机构编制、基层治理、村建、统战、办文办会、工会、金融、国资管理、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党政办、规建办、工会、财政所、乡村振兴办等部门;联系镇兽防站、望君村、华光村等部门和村(社区);承接县级相应部门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村(社区)的党建、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帆: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部门;联系和平社区、温祖村等部门和村(社区);承接县级相应部门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王娟:协助组织副书记抓好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党员发展、关工委、宣传、意识形态、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工作;分管党建办。联系骆市中学、双溪小学、竹林社区、花寨村等部门和村(社区);承接县级相应部门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村(社区)的党建、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

党委委员、副镇长邓维: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供水、残联、托底帮扶等工作;分管残联理事会、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办(河长制)、经发办(水利)等部门,任流江河镇级河长;联系三溪村、小蓬社区等村(社区);承接县级相应部门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村(社区)的党建、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

党委委员、副镇长陈瑶:负责民政、老年工作、高铁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分管民政办等部门。联系建通村、双溪社区等部门和村(社区);承接县级相应部门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村(社区)的党建、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

党委委员、副镇长彭鑫超:负责应急和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森林防灭火、经信商务、市场监管、供电供气、邮政、通讯等工作;分管应急和安全生产管理办;联系市监所、个协、仁和村等部门和村;承接县级相应部门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村(社区)的党建、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何苓正:负责武装工作,分管征兵、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事务管理、路长制、交通运输、以工代赈等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站、经发办等部门;联系圣水村、沿码社区等部门和村(社区);承接县级相应部门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村(社区)的党建、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

副镇长、政法委员(兼)胡翀宇:负责政法、扫黑除恶、依法治理、自规、田长制、林长制、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事务服务、政府采购、食堂管理等工作;分管综合执法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规建办、食堂等部门;联系派出所、司法所、法庭、自规所、杨柳村、新华村等部门和村;承接县级相应部门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村(社区)的党建、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

副镇长提名人选杨敏:负责妇女儿童、群团、卫生健康、就业、社保、居保、医保、农民工服务等工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卫健办、妇联、团委、人社中心、社事中心等部门,联系千佛村、凤君村等部门和村(社区);承接县级相应部门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村(社区)的党建、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


机构设置:

营山县骆市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依法治理办公室)

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目标绩效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件印制、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骆市镇财政所

负责本级财政预决算,抓好镇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定期结报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各项惠农资金的及时兑现;负责村级财务的监管、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对各项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和支农专款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财政局和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骆市镇民政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救济救灾制度,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负责临时救济、五保、低保、优抚、残疾、高龄老人、孤儿的动态管理和资金发放工作;做好敬老院的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骆市镇安办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全镇建房、船舶管理、道路交通、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防汛减灾、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及信息的分析、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安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骆市镇精准脱贫办

统筹做好全镇精准脱贫软件资料及指导各村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负责扶贫政策宣传、组织协调扶贫帮扶工作、扶贫信息收集、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住房信息收集、协调解决贫困户C、D级危房工作和到户项目、安排与验收、各级扶贫系统数据管理维护。

骆市镇计生办

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和计划生育知识的咨询和指导工作;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育龄妇女提供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保证避孕药具免费供应和随访工作;负责本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本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的发放;完成上级部门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骆市镇人社服务中心

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保障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续保手续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管理,社保补贴的申报和外地退休职工的年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失地农民再就业》办理;组织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用工信息服务;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骆市镇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林业、农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和处治,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产品生产中的质量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资源、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农业投入使用和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水土保持和预防水土流失的治理,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农村机耕道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农村的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农村土地流转和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作,同时规划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并组织实施好农业产业化建设、归档立卷“确权颁证”工作。

骆市镇扩权强镇办

负责扩权强镇工作情况上报、项目建设规划、报批、项目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工作。

营山县骆市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规章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承办镇党委换届工作;负责镇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负责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工作;承担人大、人民武装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依法治理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智能问答

微信

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