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负责本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本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负责辖区基层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平安建设、防邪、民族宗教、社情民意征集、志愿服务等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四)负责领导和支持人大、纪检监察、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和管理干部,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六)负责拟订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负责乡村振兴、农村改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负责经济统计等工作。
(七)负责拟订辖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辖区内重点工程建设、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等管理工作,做好征地拆迁、人员安置等工作。参与编制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参与直接涉及本辖区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负责辖区耕地保护、永久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相关工作。做好促进粮食生产、应急等粮食安全保障相关工作。
(八)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体育事业等工作,落实社会保障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
(九)负责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职业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疫情防控、消防等应急管理工作。
(十)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乡管理工作,维护辖区良好秩序。强化派驻机构属地管理。
(十一)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政策法规,开展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十二)负责建立健全群众工作机制,加强民生保障,优化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和工作体系。负责指导社区工作,指导村(居)委会、业委会建设,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加强社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负责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管理、监督、考核。
(十三)负责辖区国防动员和教育工作,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统筹管理各类财政配套资金。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加强本级财政、所属事业单位以及村(社区)财务的核算和监督。
(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四条清水乡党委、清
黄 明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张 航 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委工作,负责审计、重点项目建设、政府效能建设等工作。
魏志凌 党委委员 人大主席:主持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协助书记、乡长推进重点项目,负责征地拆迁、项目管理、职工食堂、后勤保障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清水湖社区。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等工作。
马 伟 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党委日常事务。负责党建、党史、组织、人事、人才、保密、国安、宣传、统战、民宗、政协、安全、科协、意识形态、档案管理、网络舆情、精神文明建设、旅游、知识产权、广播电影电视、一网通办、关工委、老协、老干部工作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党政办、党建办、团委、工会,联系军营寨村。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等工作。
蹇 君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纪委全面工作,协助乡党委做好目标考核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抓好督查督办、各级巡视巡察配合、机关效能、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村(居)务公开、作风建设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丰收村。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等工作。
易 佳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兼妇联主席):负责政法、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远程教育、法制、依法治乡、防邪、禁毒、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妇联,协助党委副书记做好党建、党史、组织、人事、人才、保密、国安、宣传、统战、民宗、政协、安全、科协、意识形态、档案管理、网络舆情、精神文明建设、旅游、知识产权、广播电影电视、一网通办、关工委、老协、老干部工作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综治办、妇联,联系水磨村。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等工作。
黄代强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乡长:负责人民武装建设、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人防、自然资源与规划管理、耕地保护、田长制、林业(林长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移民安置、危房改造)、库区移民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危改办、林业办,联系自然资源规划所、村镇建设环卫服务中心、土塘村。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等工作。
何俊华 党委委员、副乡长:负责民政、残疾人保障与服务、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爱国卫生、医疗服务协调、红十字会、统计、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民政所、统计站,联系福源小学、清水小学、清水卫生院、银鸽村。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等工作。
欧 霓 副乡长(兼团委书记):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含一级饮用水源保护、河湖长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场镇管理、厕所革命、信访稳定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生态环境管理办公室,联系方井村。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等工作。
寇良华 副乡长:负责农业农村、脱贫攻坚巩固、乡村振兴、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供销、粮油、水利水务、宅基地审批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清水畜牧兽防站、双井村。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等工作。
彭 旭 副乡长:负责财政、村级财务、政府采购、工业经济、节能减排、行政审批和机关事务服务、金融、国有资产监管、安全生产、社会信用、应急管理、气象、消防、森林防灭火、防汛减灾、招商引资、改革、商务和经济信息化、通讯、能源、市场秩序监管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财政所、应急办,联系农商行清水分理处、福源社区。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等工作。
蔡雪平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交通、路长制、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双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农保、就业、农民工服务)、便民服务、大病救助以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宣传、传达、落实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目标绩效等工作。负责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件印制、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武装和工、青、妇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规章条例。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承办乡党委换届工作。负责乡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辖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党费收缴等工作。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做好流动党员接收、管理、服务工作。协助乡党委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组织覆盖和党建服务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经济发展、财政、统计等领域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产业化发展、工业及商贸流通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统计工作,积极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负责贯彻落实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财政综合预算、决算。负责本乡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资产管理。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账务核算和监督工作。参与和配合税务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工作。负责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申报的初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对所属事业单位、村(社区)财务培训等工作。负责村(社区)财务的核算和监督工作,指导村(社区)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
(四)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负责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耕地林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农村宅基地及承包地相关工作。负责城乡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整治、村容乡貌、道路建设、农村道路、园林绿化、“三改一拆”、物业、老旧危房及建筑施工企业等综合管理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初核,并移送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或综合执法队伍处理。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林政管理、造林绿化、河长制、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和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各领域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城乡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文化旅游、商务经信、民政、教育、卫生、农业农村、水利等领域的法定行政权力和省政府依法赋予、县级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权力,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综合执法工作的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负责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分析掌握辖区内治安稳定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牵头制定预案,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指导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负责开展民族和宗教工作,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组织开展反邪教工作,建立经常性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和信息报告机制。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接待受理所有人访、信访案件。负责对信访案件办案情况的检查督导。负责上访人员的回访相关工作。负责信访的信息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建设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指导、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和村(居)务公开工作。负责辖区网格建设和管理工作,构建统一的网格化工作体系。负责网格员、协管员等各类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建设活动。指导督促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开展综治工作考核评价。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防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有限空间安全、职业健康、食品药品安全、消防、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疫情防控等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含港澳台)安全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拟订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负责统筹协调消防队伍建设、火灾风险防控、消防应急救援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