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负责本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本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负责辖区基层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平安建设、防邪、民族宗教、社情民意征集、志愿服务等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四、负责领导和支持人大、纪检监察、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和管理干部,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六、负责拟订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负责乡村振兴、农村改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负责经济统计等工作。

七、负责拟订辖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辖区内重点工程建设、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等管理工作,做好征地拆迁、人员安置等工作。参与编制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参与直接涉及本辖区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负责辖区耕地保护、永久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相关工作。做好促进粮食生产、应急等粮食安全保障相关工作。

八、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体育事业等工作,落实社会保障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

九、负责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职业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疫情防控、消防等应急管理工作。

十、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镇管理工作,维护辖区良好秩序。强化派驻机构属地管理。

十一、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政策法规,开展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十二、负责建立健全群众工作机制,加强民生保障,优化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和工作体系。负责指导社区工作,指导村(居)委会、业委会建设,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加强社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负责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管理、监督、考核。

十三、负责辖区国防动员和教育工作,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统筹管理各类财政配套资金。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加强本级财政、所属事业单位以及村(社区)财务的核算和监督。

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领导:

马春光  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镇政府全面工作。

肖  宽  党委副书记、镇长。协助做好镇党委工作,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邵晓鑫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政协,电力,通讯,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审计,统计,金融,保险,税务,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及便民服务中心等工作。

负责协调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供水公司,县供电公司,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审计局(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公积金中心,县金融工作局,县统计局等县级部门和单位。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工作。

刘  进  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分管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深化改革,目标考核,国家安全,组织,干部,人事,人才,工会,保密,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关工委,地方志等工作。

负责协调县委组织部(党建办、县直机关工委、人才办、非公党委、公务员管理局),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外宣办、网络舆情中心、新闻出版局、网信办),县委办(党研室、保密机要局、档案局、深改办、国安办、对外联络中心),县委社工部、县目标办,县委党校,县委老干局,地志办,关工委,老协,报道组等县级部门和单位。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工作。

郭洋志  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负责镇纪委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巡视巡察,督察督办工作。

负责协调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等县级部门和单位。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工作。

彭  泽  党委委员、组委员(统战委员)。协助党委副书记抓好党的建设,组织,人事,人才,编制,干部,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等工作;分管统战,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商贸物流,招商引资,移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畜牧兽医站等工作。

负责协调县委统战部(民宗局、侨务办、台湾事务办),县委编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县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外事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就业局、社保局、机保局、居保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等县级部门和单位。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工作。

余海彪  人武部长(政法委员)。负责镇人民武装工作,分管人民武装建设,国防动员,兵役,国防动员,信访维稳,社会稳定,依法治县,平安建设,社会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医疗保障,文化,旅游,广电等工作。

负责协调县人武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交通运输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防动员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供销社等县级部门和单位。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工作。

李  昕  副镇长(妇联主席、敬老院院长)。分管卫生健康,计生服务,疫情防控,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教育,科技,体育,邮政,妇女,儿童,红十字会,后勤保障,财政,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

负责协调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疾控中心、卫生执法大队),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县科协,县财政局(财评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国资委,县国资国企服务中心等县级部门和单位。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工作。

朱  健  副镇长。分管水务,自然资源,乡村规划,住房建设,房管,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重点项目等工作。

负责协调县水务局,县幸福水库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治理办等县级部门和单位。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工作。

王  浩  副镇长(团委书记)。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震救灾),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消防救援,防汛抗旱,气象及团委等工作。

负责协调团县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办、县应急委办、县减灾办、县森指办、县防汛办),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气公司等县级部门和单位。同时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工作。



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宣传、传达、落实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目标绩效等工作。负责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件印制、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武装和工、青、妇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规章条例。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承办镇党委换届工作。负责镇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辖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党费收缴等工作。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做好流动党员接收、管理、服务工作。协助镇党委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组织覆盖和党建服务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经济发展、财政、统计等领域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产业化发展、工业及商贸流通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统计工作,积极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负责贯彻落实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财政综合预算、决算。负责本镇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资产管理。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账务核算和监督工作。参与和配合税务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工作。负责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申报的初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对所属事业单位、村(社区)财务培训等工作。负责村(社区)财务的核算和监督工作,指导村(社区)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

四、城乡建设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负责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耕地林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农村宅基地及承包地相关工作。负责城乡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整治、村容镇貌、道路建设、农村道路、园林绿化、“三改一拆”、物业、老旧危房及建筑施工企业等综合管理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初核,并移送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或综合执法队伍处理。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林政管理、造林绿化、河长制、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各领域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城镇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文化旅游、商务经信、民政、教育、卫生、农业农村、水利等领域的法定行政权力和省政府依法赋予、县级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权力,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综合执法工作的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

五、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分析掌握辖区内治安稳定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牵头制定预案,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指导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负责开展民族和宗教工作,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组织开展反邪教工作,建立经常性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和信息报告机制。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接待受理所有人访、信访案件。负责对信访案件办案情况的检查督导。负责上访人员的回访相关工作。负责信访的信息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建设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指导、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和村(居)务公开工作。负责辖区网格建设和管理工作,构建统一的网格化工作体系。负责网格员、协管员等各类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建设活动。指导督促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开展综治工作考核评价。

负责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防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有限空间安全、职业健康、食品药品安全、消防、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疫情防控等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含港澳台)安全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拟订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负责统筹协调消防队伍建设、火灾风险防控、消防应急救援等工作。

六、便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许可、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等事项的进驻、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大厅的日常运行工作,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牵头承担政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改革、“一窗受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管理,承担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组织引导、嘉许激励、权益保障等工作。拓展志愿服务种类和服务项目,组织开展各类政策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

七、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负责参与制定农林牧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农村改革、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田长制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植物防疫、“一事一议”项目、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的综合服务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农业和林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作物种植新品种、新农具的应用和推广服务,负责种养殖业发展的技术指导、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作物、林木等苗情监测及病虫害防治。负责农机统计、农机安全生产、农机耕道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与服务。负责水利设施保护和整治,水土保持的预防和治理。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和培训,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负责指导生产者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实施包装标识、质量检测、追溯管理、召回处置等制度。负责指导农民合作组织、农业社会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农村产权交易相关工作。

八、社会事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贯彻落实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制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职业健康、教育、科技、体育、文化、广播电视、旅游、退役军人、社区服务等相关行业的业务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负责协调推进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推广移风易俗,繁荣兴盛农村文化。指导建设村(社区)文化活动室。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做好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养老服务、儿童福利、“三留守”关爱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慈善管理、殡葬管理及残疾人等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负责退役军人典型事迹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就业、医疗保障、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承担辖区内劳动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劳务输出、企事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等工作。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承担农民工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宣传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就业创业咨询服务和培训,做好农民工回引创业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农民工维权、劳动保障、社会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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