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镇(街道)级 | 村(社)级 | ||||||
1 | 批准服务信息 | 办事指南 | 申报材料清单 批准流程 办理时限 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申报要求等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实时公开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办理过程信息 | 事项名称 事项办理部门 办理进展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及时公开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政府网站 | 项目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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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咨询监督 | 咨询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实时公开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4 | 批准结果信息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审批结果 批复时间 批复文号 批复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统一代码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自该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 | ||||
5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审批结果 批复时间 批复单位 批复文号 项目名称 项目统一代码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自该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 | |||||
6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审批结果 批复时间 批复单位 批复文号 项目名称 项目统一代码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自该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 | |||||
7 | 批准结果信息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备案号 备案时间 备案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统一代码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自该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 | ||||
15 | 批准结果信息 | 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 | 审批部门 批复时间 招标方式 项目名称 项目统一代码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自该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 | √ | ||||
19 | 招标投标信息 | 招标投标 | 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合同订立及备案情况 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招投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自该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项目业主 | 政府网站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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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领域涉及一级事项8项,二级事项24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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