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4050563号建议的复函

  • 2026年08月27日 16时50分
  • 来源: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 【字体:
  • 王文涛代表:

    感谢您对我省疾控工作的高度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十五五”加强我省高发癌种早筛立项投入的建议》(第14050563号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在研究并征询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答复如下:

    一、对所提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对“加大高发癌种早筛专项投入,筑牢硬件基础”的答复

    按照国家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癌症早诊早治等慢性病防治项目属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范畴,为中央事权,由中央财政承担支出责任。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慢性病防治项目资金0.76亿元,统筹用于我省癌症高发地区肺癌、大肠癌、上消化道癌、肝癌等的早诊早治以及其他慢性病防治项目。同时,省级财政持续支持实施了一批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卫生人才培养培训项目,促进包括癌症筛查和救治在内的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我省自2006年起组织实施农村及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筛查癌种逐步覆盖上消化道癌(食管癌、贲门癌、胃癌)、结直肠癌、肺癌、肝癌、乳腺癌等高发癌种。目前,我省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单位扩大至21个市(州)、83个县(市、区)、115家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年筛查任务量30.7万例、年专项资金2920万元;筛查模式既有以人群为基础的组织性筛查,也有基于医院门诊诊疗和体检人群的机会性筛查;已建成省级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结直肠癌人群筛查数据直报平台,现有数据量370万余例;2025年全省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提升至91.61%。

    (二)对“强化宣教引导,提升主动意识”的答复

    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健康宣教体系,充分发挥四川省癌防中心“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组织市、县、乡三级癌症防治体系,实施“知晓癌症”行动,依托“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统筹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开展大型义诊、科普宣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宣教活动,并引导各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将癌症防治知识宣教融入日常诊疗服务,普及癌症早防、早筛、早诊相关知识,2025年全省居民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84.29%。

    (三)对“深化医保衔接,推动预防转型”的答复

    医保基金是对符合条件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进行支付。目前,我省已将临床常规用于肿瘤检查的医疗服务项目,如铁蛋白测定、肿瘤相关抗原测定、甲胎蛋白测定(AFP)、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NSE)、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常规)、CT等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相关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报销。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11号),指导各市(州)将各类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并参照住院管理和支付,进一步提高了患病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健康四川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和重大慢性病综合防治“四早”工程,加强癌症及其危险因素的综合防控:

    一是深入实施“知晓癌症”行动,推进癌防知识“七进”(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医疗机构、进企业、进事业单位、进部队)工作,加强癌防科普宣教,持续提升群众科学防癌知识知晓水平和防癌意识。

    二是按照国家项目方案要求,规范组织实施农村和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加强癌症早诊早治适宜技术培训,强化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效。鼓励各地积极争取惠民政策和资源,探索开展多癌症联合机会性筛查,加强对高危人员的早期筛查和诊治,进一步提升癌症早诊率。

    三是积极向国家反映我省癌症防治工作情况,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继续做好癌症防治、癌症防治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经费保障工作。

    四是继续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巩固基本医保待遇保障水平。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21日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4050563号建议的复函

  • 2026年08月27日 16时50分
  • 来源: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 王文涛代表:

    感谢您对我省疾控工作的高度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十五五”加强我省高发癌种早筛立项投入的建议》(第14050563号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在研究并征询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答复如下:

    一、对所提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对“加大高发癌种早筛专项投入,筑牢硬件基础”的答复

    按照国家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癌症早诊早治等慢性病防治项目属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范畴,为中央事权,由中央财政承担支出责任。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慢性病防治项目资金0.76亿元,统筹用于我省癌症高发地区肺癌、大肠癌、上消化道癌、肝癌等的早诊早治以及其他慢性病防治项目。同时,省级财政持续支持实施了一批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卫生人才培养培训项目,促进包括癌症筛查和救治在内的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我省自2006年起组织实施农村及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筛查癌种逐步覆盖上消化道癌(食管癌、贲门癌、胃癌)、结直肠癌、肺癌、肝癌、乳腺癌等高发癌种。目前,我省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单位扩大至21个市(州)、83个县(市、区)、115家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年筛查任务量30.7万例、年专项资金2920万元;筛查模式既有以人群为基础的组织性筛查,也有基于医院门诊诊疗和体检人群的机会性筛查;已建成省级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结直肠癌人群筛查数据直报平台,现有数据量370万余例;2025年全省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提升至91.61%。

    (二)对“强化宣教引导,提升主动意识”的答复

    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健康宣教体系,充分发挥四川省癌防中心“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组织市、县、乡三级癌症防治体系,实施“知晓癌症”行动,依托“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统筹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开展大型义诊、科普宣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宣教活动,并引导各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将癌症防治知识宣教融入日常诊疗服务,普及癌症早防、早筛、早诊相关知识,2025年全省居民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84.29%。

    (三)对“深化医保衔接,推动预防转型”的答复

    医保基金是对符合条件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进行支付。目前,我省已将临床常规用于肿瘤检查的医疗服务项目,如铁蛋白测定、肿瘤相关抗原测定、甲胎蛋白测定(AFP)、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测定(NSE)、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常规)、CT等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相关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报销。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11号),指导各市(州)将各类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并参照住院管理和支付,进一步提高了患病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健康四川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和重大慢性病综合防治“四早”工程,加强癌症及其危险因素的综合防控:

    一是深入实施“知晓癌症”行动,推进癌防知识“七进”(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医疗机构、进企业、进事业单位、进部队)工作,加强癌防科普宣教,持续提升群众科学防癌知识知晓水平和防癌意识。

    二是按照国家项目方案要求,规范组织实施农村和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加强癌症早诊早治适宜技术培训,强化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效。鼓励各地积极争取惠民政策和资源,探索开展多癌症联合机会性筛查,加强对高危人员的早期筛查和诊治,进一步提升癌症早诊率。

    三是积极向国家反映我省癌症防治工作情况,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继续做好癌症防治、癌症防治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经费保障工作。

    四是继续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巩固基本医保待遇保障水平。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21日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