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4050775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川经信建议〔2026〕101号
甘向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企业能效、环保升级技术资金的建议》(第14050775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商科技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持续加大对企业实施能效、环保、设备工艺升级的技术和资金支持”建议的答复
“十四五”期间,国家和我省先后出台一系列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政策,经济和信息化厅在积极落实国家工业领域“两新”工作基础上,聚焦六大优势产业,分类施策,加强政策支持保障,与国家支持政策形成错位支持。省级财政统筹工业发展资金、新增预算,全方位支持大中小企业加快更新改造。近三年,累计支持环保技改项目42个,共计安排资金8032万元。科技厅围绕环资环保领域,布局重大科技专项、成果转移转化示范等科技项目,支持经费1455万元,不断强化核心技术攻关和创新产品研发。
下一步,经济和信息化厅将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持续加强政策支持:一是提高支持比例和额度,节能环保降碳和安全生产类单个项目支持比例由10%提高到15%,最高支持额度从1000万元提升至2000万元。二是降低申报门槛,将节能环保降碳和安全生产类项目“固定资产(含软件)投资需1000万元以上”优化为“固定资产(含软件)投资需500万元以上”;同时支持省级零碳工业园区和省级化工园区内企业实施的安全环保类打捆项目,单个子项目固定资产(含软件)投资门槛降低到200万元。三是加大贴息支持力度,继续实施“技改贷”“设备更新贷”贷款贴息,对企业获得的相关贷款(或融资租赁)贴息时限由1年延长至2年。科技厅将积极支持内江老旧工业企业改造升级,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环资领域的重点研发项目,支持对接工业企业环保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强化技术及科技资金赋能老旧工业企业绿色化、智能化、高效化升级改造。
二、关于“对各行业能效、环保达到升级条件的企业设置专项资金和技改奖补资金。提升企业能效、环保水平,更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建议的答复
“十四五”期间,我省累计争取和安排中、省专项资金30余亿元,支持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锅炉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及深度治理、重点行业企业绩效水平提升等。去年,我省实施蓝天保卫战攻坚赋能行动,集中财力支持重点城市开展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内江、乐山等5个城市纳入首批支持范围,每个城市最高奖补3亿元,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加快涉气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提升环保绩效水平。截至目前,全省B级及以上环保绩效等级企业累计达1043家。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持续优化资金支持机制,强化重点区域和行业治理攻坚,推动环保绩效水平提升,同时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导,助力企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企业能效、环保升级等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张踔;联系电话:028-86268703;19102800667)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17日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头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