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050522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 2026年07月28日 10时47分
  • 来源: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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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晓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农村中小河流(水库、塘埝、渠系)水环境治理的建议》(第14050522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整合水环境治理、水利发展、乡村振兴衔接等资金,切块用于中小河流及塘埝治理,实行‘项目围绕水网建、资金跟着项目走’,探索‘淤泥-有机肥-农业’产业链项目,逐步推进‘水库-渠系-塘埝’一体化清淤,系统解决中小河流水环境难题,提高塘库埝蓄水能力”的建议

    我厅高度重视水环境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河湖长制,强化部门联动,会同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系统推动解决中小河流水环境问题,相关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一是系统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截至2025年,全省345个国省考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优良断面占比100%,38条重点小流域连续三年全部达标。“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安排实施中小河流项目549个和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289个,已完成治理河长任务3174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921平方公里,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56条,有效提升了流域防洪与生态功能。二是开展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2026年3月,省河长制办公室、水利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多部门印发《四川省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重点针对农村地区村庄周边河湖库的淤塞萎缩、水体污染等顽疾进行综合整治。方案明确了科学实施修复治理,按需开展河湖库清淤疏浚,恢复河道行洪断面和调蓄功能,妥善处置清淤底泥,严禁造成二次污染。三是深化基层管护机制。巩固提升基层河湖管护“解放模式”,通过“乡风文明生态超市”等激励手段,引导群众参与河湖管护,推动河湖库“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二、关于“省级财政在农村中小河流治理专项基金中,单列‘丘区农业县支持额度’,重点用于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污水管改造、河湖长制等各类涉水涉农项目,并适当向同一流域集中,提升河湖效能,为四川幸福河湖建设与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支撑”的建议

    省级财政统筹各类资金支持包括丘区农业县在内的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2025年,省级财政安排资金3772万元(其中三台县1269万元),支持中小河流、重点山洪沟治理,提升流域防洪减灾能力。安排资金2844万元(其中三台县805万元),支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升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安排资金6.18亿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统筹推进乡村生态振兴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推动农村普及卫生厕所、开展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安排资金6.68亿元(其中三台县2.08亿元),支持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开展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建设、田块整治。二是优化资金分配机制。2026年省财政将原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为常态化帮扶资金,村内户外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资金支持范围,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县级可结合实际按规定使用常态化帮扶资金支持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小流域水质管控,针对不稳定达标断面制定“一断面一策”治理方案,支持地方申报水污染防治资金,协同推进工业、生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推动相关内容纳入“十五五”全省水安全保障规划统筹布置,科学编制山洪灾害防治及水土保持实施方案,确保中小河流治理及塘埝治理方案落地见效。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并进一步向丘区农业县等重点区域倾斜,优先支持“水库—渠系—塘埝”一体化治理项目,鼓励资金打捆使用,形成治理合力。大力开展河湖库“四乱”清理,积极探索“淤泥—有机肥—农业”可持续利用模式,以及旅游、渔业等生态价值转化路径,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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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050522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 2026年07月28日 10时47分
  • 来源: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网站
  • 李晓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农村中小河流(水库、塘埝、渠系)水环境治理的建议》(第14050522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整合水环境治理、水利发展、乡村振兴衔接等资金,切块用于中小河流及塘埝治理,实行‘项目围绕水网建、资金跟着项目走’,探索‘淤泥-有机肥-农业’产业链项目,逐步推进‘水库-渠系-塘埝’一体化清淤,系统解决中小河流水环境难题,提高塘库埝蓄水能力”的建议

    我厅高度重视水环境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河湖长制,强化部门联动,会同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系统推动解决中小河流水环境问题,相关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一是系统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截至2025年,全省345个国省考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优良断面占比100%,38条重点小流域连续三年全部达标。“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安排实施中小河流项目549个和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289个,已完成治理河长任务3174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921平方公里,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56条,有效提升了流域防洪与生态功能。二是开展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2026年3月,省河长制办公室、水利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多部门印发《四川省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重点针对农村地区村庄周边河湖库的淤塞萎缩、水体污染等顽疾进行综合整治。方案明确了科学实施修复治理,按需开展河湖库清淤疏浚,恢复河道行洪断面和调蓄功能,妥善处置清淤底泥,严禁造成二次污染。三是深化基层管护机制。巩固提升基层河湖管护“解放模式”,通过“乡风文明生态超市”等激励手段,引导群众参与河湖管护,推动河湖库“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二、关于“省级财政在农村中小河流治理专项基金中,单列‘丘区农业县支持额度’,重点用于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污水管改造、河湖长制等各类涉水涉农项目,并适当向同一流域集中,提升河湖效能,为四川幸福河湖建设与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支撑”的建议

    省级财政统筹各类资金支持包括丘区农业县在内的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2025年,省级财政安排资金3772万元(其中三台县1269万元),支持中小河流、重点山洪沟治理,提升流域防洪减灾能力。安排资金2844万元(其中三台县805万元),支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升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安排资金6.18亿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统筹推进乡村生态振兴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推动农村普及卫生厕所、开展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安排资金6.68亿元(其中三台县2.08亿元),支持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开展灌溉排水与节水设施建设、田块整治。二是优化资金分配机制。2026年省财政将原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为常态化帮扶资金,村内户外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资金支持范围,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县级可结合实际按规定使用常态化帮扶资金支持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小流域水质管控,针对不稳定达标断面制定“一断面一策”治理方案,支持地方申报水污染防治资金,协同推进工业、生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推动相关内容纳入“十五五”全省水安全保障规划统筹布置,科学编制山洪灾害防治及水土保持实施方案,确保中小河流治理及塘埝治理方案落地见效。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并进一步向丘区农业县等重点区域倾斜,优先支持“水库—渠系—塘埝”一体化治理项目,鼓励资金打捆使用,形成治理合力。大力开展河湖库“四乱”清理,积极探索“淤泥—有机肥—农业”可持续利用模式,以及旅游、渔业等生态价值转化路径,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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