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宜宾水运口岸对外开放的批复
川府函[2012]302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对宜宾水运口岸新址建设工作予以验收的请示》(宜府〔2012〕106号)收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迁建宜宾水运口岸的批复》(川府函〔2011〕21号)要求,经派验收组验收并试运行,省政府同意迁建的宜宾水运口岸自2012年12月18日起正式对外开放,原宜宾水运口岸同时关闭。该口岸对外开放后,口岸管理、运行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确保口岸顺利运行。
此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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