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关于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其中投资于人核心是对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开展能力提升与潜力开发投入,推动人力资源转化为可持续增值的战略资本,对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扩大有效消费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助推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特点
《政策措施》是推动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的重要举措,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注重系统集成。围绕稳岗就业、积极生育、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各部门协同发力,创新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提升政策整体效能,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二是精准受益对象。主要聚焦就业规模较大、失业风险较高、吸纳就业弹性较大的企业,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以及刺激生育、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等方面,政策覆盖对象精准,推动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
三是加强财政支持。通过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新增安排财政资金等方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政策含金量,真金白银惠及市场主体和个人,助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6方面20条。
(一)鼓励企业稳岗留工。
一是实施稳岗留工补贴激励。为支持停工停产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同时帮助职工提升就业技能,2026年期间对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企业在停工停产期间开展职工培训,并稳定岗位3个月及以上的企业,给予稳岗留工补贴。
二是支持行业内部稳岗就业。为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拓宽就业渠道,对2026年期间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企业吸纳本行业内失业人员就业的,给予企业稳岗用工补贴。
三是支持平台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为支持平台企业更多与新就业形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合法权益,对2026年期间平台企业首次为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并缴费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社保补贴。
(二)支持拓展就业岗位。
一是支持企业吸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就业。为激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对2026年期间企业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二是实施新竣工投产企业招工激励。为拓展就业岗位,激励企业用工,对2026年期间新竣工投产企业,根据招用人数分档给予企业招工激励。
三是支持新兴领域拓展就业岗位。为进一步推动就业岗位挖潜扩容,对文化、体育、旅游、养老、托育和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2026年裁员率低且2027年用工人数较多的企业,根据用工人数分档次给予扩岗奖补。
四是新开发一批政策性岗位。为充分释放就业岗位,持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2026年在社区就业见习、农业技术(经济)助理、医疗卫生辅助等6个领域,新开发3万个政策性岗位。
五是支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灵活就业。为鼓励失业人员多渠道就业,对2026年期间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保费的,给予社保补贴。
六是实施灵活就业设备购置贷款贴息。为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2026年期间货车司机、货运经营主体、出租汽车(含网约车)司机、出租汽车经营主体通过贷款方式新购置车辆的,财政部门按比例给予一年期贴息。
七是增强灵活就业人员从业保障。为促进农民工等群体就近就地就业,分散雇主承担的意外伤害风险,2026年将扩大劳务专合社社员工伤保障试点范围;对2026年期间家政服务业企业为从业者购买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予商业保险补贴。
(三)支持转岗培训提能。
一是鼓励企业开展转岗培训。为更好发挥职业培训功能,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对2026年期间企业按照“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上岗就业+就业服务”的模式,采取订单、定向、定岗等方式,组织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企业失业人员开展转岗培训,并安排工作岗位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二是实施自主培训提能激励。为鼓励失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提高自主就业能力,对2026年期间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企业失业人员自主参加职业培训,取得相应证书,并实现对口就业创业的,全额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三是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促就业中的作用,2026年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企业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成功推荐就业的,给予推荐就业补贴。
(四)加大就业援助力度。
一是实施小型化、快捷化以工代赈项目。扩大以工代赈项目覆盖范围,在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项目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积极带动更多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二是开发企业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为切实兜牢就业底线,充分挖掘就业岗位,2026年期间,在申报之日前6个月内未裁员的企业,可开发一定数量的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吸纳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企业失业人员的,给予岗位补贴。
三是实施“3+1”结对帮扶机制。增强就业服务精准性、可及性,由就业服务专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结对服务一家重点企业。
(五)支持引导积极生育。
一是支持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为降低女职工生育休假期间用人单位用工成本,从2025年11月28日起,对落实生育休假政策的相关用人单位,按照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第二档,给予生育休假成本补助。
二是提高生育医疗保障水平。为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2026年6月起,对我省户籍孕产妇,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生产且新生子女落户四川的,生育合规医疗费在限额内全额保障,保障限额最高不超过剖宫产7000元、顺产5000元。
(六)促进养老服务发展。
一是实施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为加大养老服务行业的人才吸引力度,解决“招人难、用人难、留人难”问题,2026年对已在岗和新入职,且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1年的,按学历程度分年分档发放一次性入职补贴。
二是支持养老护理员提高职业技能等级。为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水平,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2026年起,对新取得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且在岗的养老护理员,分年分档发放一次性职业技能等级补贴,暂定实施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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